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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示】关于《舒城产业新城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3-28 10:08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关于《舒城产业新城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公告

     

    《舒城产业新城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深圳市城市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于2020325日通过专家评审,规划成果即将上报舒城县人民政府审批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现依法向社会公告,诚请广大市民踊跃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详情可在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网站上查询。公告期自2020328日至2018426日止。

    市民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文字稿送至舒城县杭埠镇政府,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0564-8035005

    电子邮箱: 2624977180@qq.com

     

      舒城县杭埠镇人民政府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舒城产业新城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

     

    舒城产业新城城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一、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北至规划木槿路,南至规划梧桐路,东至规划经二路,西至规划枫杨路,规划总用地面积6.65平方公里。

    二、    目标定位

    集居住、商业、公共配套服务于一体,体现生态低碳、服务高效、水乡韵味特色的现代化滨水核心区。

    三、    整体控制

    (一)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 “一心引领,双环辉映,三轴串联,多区协同”的空间结构。

    (二)  人口规模控制

    规划区域内居住人口为12万人。

    (三)  土地利用总量构成

    3-1规划用地构成表

    用地代码

    用地性质

    占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占总用地比例(%

    R

    居住用地

    287.22

    47.39

    43.21

    R2

    R21

    二类居住用地

    279.76

    46.16

    42.09

    R22

    服务设施用地

    7.46

    1.23

    1.12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9.53

    6.52

    5.95

    A1

    行政办公用地

    1.56

    0.26

    0.23

    A2

    文化设施用地

    4.59

    0.76

    0.69

    A3

    A33

    中小学用地

    27.04

    4.46

    4.07

    A5

    A51

    医疗卫生用地

    27.04

    4.46

    4.07

    A9

    A9

    宗教用地

    0.22

    0.04

    0.03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3.79

    8.87

    8.09

    B1

    商业用地

    32.81

    5.41

    4.94

    B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28

    0.05

    0.04

    BR

    商住混合用地

    20.70

    3.42

    3.11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23.71

    20.41

    18.61

    S1

    城市道路用地

    123.08

    20.31

    18.52

    S4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0.63

    0.10

    0.09

    U

    供应设施用地

    3.97

    0.65

    0.60

    U2

    U21

    排水用地

    3.40

    0.56

    0.51

    U3

    U31

    消防用地

    0.57

    0.09

    0.09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97.90

    16.15

    14.73

    G1

    公园绿地

    97.90

    16.15

    14.73

    城市建设用地

    606.12

    100.00

    91.19

    E

    非建设用地

    58.57

    8.81

    E1

    水域

    50.09

    7.54

    备用地

    8.48

     

    1.28

    规划范围用地

    664.69

    100.00

    (四)  四线控制

    1、规划区涉及的“红线”包括: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的道路红线。

    2、规划确定的绿线主要包括上湖公园、社区公园、基层社区公园、道路绿带和滨河绿带的绿线。绿线范围面积97.90公顷。

    3规划确定的河道蓝线主要包括上湖、分支河流等。蓝线范围面积50.09公顷。

    4、规划区涉及的道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为黄线控制范围。

     

     

     

    (五)  建设高度分区控制

    3-2建设高度分区一览表

    高度控制分区

    建筑高度

    适合区域

    第一高度控制区

    80<h100

    标志性建筑区

    (上湖东路与雪松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

    第二高度控制区

    60<h80

    迎宾大道、幸福大道沿线的商业办公区、商住混合区

    外围的居住区

    第三高度控制区

    35<h60

    外围滨河的居住区

    外围的商业项目

    医疗设施

    第四高度控制区

    24<h35

    滨湖的居住区

    滨湖商业街区、酒店

    第五高度控制区

    h24

    滨湖的居住区

    中、小学、幼儿园

    行政办公设施、文体设施

    社区服务中心

    公交首末站

    (六)  建设开发强度分区控制

    3-3开发强度分区一览表

    开发强度控制分区

    容积率控制指标

    适合区域

    高强度区

    FAR>2.0

    标志性建筑区的

    商业办公区、商住混合区

    中强度区

    1.8<FAR2.0

    中轴线节点位置的商业用地

    城市区外围大部分的居住区

    部分商住混合区

    医疗设施

    中低强度区

    1.5<FAR1.8

    滨河的居住区

    城市区南侧、东侧的部分居住区

    低强度区

    1.0<FAR1.5

    上湖公园周边滨湖的居住区

    社区中心

    行政设施

    FAR1.0

    中学、小学

    幼儿园

    文体中心

    公交首末站

     

     

    (七)  建筑退让控制

    建筑退让遵循原则如下:

    1、建筑退让用地边界:

    3-4建筑退让用地边界控制一览表

    序号

    高度

    退让方向

    退用地边界(米)

    退绿线(米)

    1

    24米以上高层

    南北边界

    20

    10

    东西边界

    10

    10

    2

    24米以下多层

    南北边界

    10

    5

    东西边界

    5

    5

     

    2、建筑退让道路红线:

    3-5建筑退让道路红线控制一览表

    序号

    高度

    道路等级

    退让道路红线(米)

    1

    24米以上高层

    支路

    20

    次干路

    20

    主干路及快速路

    20

    2

    24米以下多层

    支路

    10

    次干路

    10

    主干路及快速路

    20

    四、    配套设施控制

    (一)中心体系与社区配套设施

    1、中心体系

    形成“地区级—社区级—基层社区级”三级中心体系结构。

    (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

    1、教育设施

    1高中

    规划完全中学1座,含36班高中与24班初中,用地面积7.81公顷。

    2)初中

    规划九年一贯制学校1座,含42班初中,用地面积7.93公顷;九年一贯制学校1座,含30班初中,用地面积4.52公顷。

    3小学

    规划布局小学共156班,小学生均用地面积14㎡。

    4)幼儿园

    规划配套幼儿园10座。合计幼儿园共126班。

    2、文化设施

    布局地区级文化中心1处,总用地面积4.59公顷;规划综合文体活动中心3处、综合文体活动站6处。

    3、体育设施

    布局体育中心1处;规划社区户外运动场3处、基层社区户外运动场6处。

    4、医疗卫生设施

    规划综合医院1处,面积6.12公顷;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站6处。

    5、社会福利设施

    规划医养中心(老年康复护理)1处,结合综合医院用地共同设置;规划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处,结合居住社区中心布置;居家养老服务站6处,结合基层社区中心布置。

    (三)     商业服务业设施

    规划商业用地32.8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5.41%;商住混合用20.7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42%

    五、    道路交通控制

    (一)     道路系统控制

    1、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系统主要由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组成,路网形式基本保持方格网的特点。道路总长度44493米,路网密度为6.35km/km²。

    2、本规划的道路系统布局,包括道路的等级、红线宽度及主要道路交叉点控制坐标。

    5-1道路规划建设控制表

    序号

    道路等级

    道路名称

    起止位置

    长度(m)

    红线宽度(m)

    1

     

    万佛湖快速路

    经二路-枫杨路

    2295

    45

    2

    迎宾大道

    经二路-枫杨路

    2297

    48

    3

    幸福大道

    木槿路—梧桐路

    2838

    54

    4

    经三路

    木槿路—梧桐路

    2718

    40

    5

    次干路

    枫杨路

    木槿路—梧桐路

    2723

    45

    6

    经二路

    木槿路—梧桐路

    2818

    36

    7

    枫林路

    经二路-枫杨路

    2259

    32

    8

    雪松路

    幸福大道-经二路

    649

    25

     9

    上湖西路

    木槿路—迎宾大道

    1224

    25

    10

    支路

    上湖东路

    木槿路—万佛湖快速路

    2514

    25

    11

    万佛湖快速路—梧桐路

    428

    20

    12

    梧桐路

    经二路-枫杨路

    2266

    25

    13

    上湖西路

    迎宾大道—梧桐路

    1983

    25

    14

    月桂路

    枫杨路-上湖西路

    682

    20

    15

    雪松路

    上湖东路-幸福大道

    300

    25

    16

    启明路

    经二路-枫杨路

    2262

    28

    17

    杨林路

    木槿路—启明路

    734

    20

    18

    紫英路

    经三路-枫杨路

    455

    20

    19

    丹桂路

    上湖西路-枫杨路

    682

    24

    20

    银桂路

    丹桂路-梧桐路

    1262

    20

    21

    红莲路

    万佛湖快速路—梧桐路

    567

    20

    22

    云杉路

    木槿路—镜潭路

    2230

    20

    23

    桂枝路

    经二路-上湖东路

    949

    24

    24

    石楠路

    经二路-上湖东路

    965

    20

    25

    红樱路

    石楠路—镜潭路

    903

    20

    26

    花溪路

    上湖西路-幸福大道

    612

    20

    27

    镜潭路

    经二路-上湖东路

    1012

    24

    28

    桂枝西路

    上湖东路-经二路

    950

    24

    29

    木棉路

    上湖东路-迎宾大道

    357

    20

    30

    迎宾大道-云杉路

    337

    24

     

    (二)     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1、公交首末站:规划范围内规划2处公交首末站。

    2、社会停车场:规划社会停车场5处,均为非独立占地(结合公园绿地),合计800个停车位。

    3、加油加气站:1座,用地面积0.28公顷。

    4、轨道交通站点:1处,结合上湖公园绿地布置。

    六、    绿地系统控制

    (一)     绿地规划

    1、总量

    公园绿地面积为97.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6.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16平方米/人。

    2、公园绿地规划

    地区级公1处,为上湖公园,服务整个新城;社区级公园3处,;基层社区级公园6处,覆盖规划居住用地95.0%以上。

    七、    公用设施控制

    (一)     给水工程规划

    规划区由城西水厂和规划新建城东水厂联合供水,水源取自杭埠河。

    (二)     污水工程规划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集中处理率90%

    (三)     雨水工程规划

    1、保留现状已建道路下雨水管网,规划结合道路新建和改造在区内道路敷设雨水管。

    2、城市区规划范围内雨水自排入河道水系,无雨水泵站。

    (四)     电力工程规划

    规划设置1处位于南环路南侧的110千伏孙圩变,结合周边110kV变电站为城市区提供电源。

    (五)     通信工程规划

    远期固定电话线路容量为6万门;移动电话容量为18万部;宽带用户数为3.6万户;有线电视用户约4.6万户。

    (六)     燃气工程规划

    舒城产业新城以天然气为气源,城市区中压燃气管网引自高速西片的杭埠高中压调压计量站,占地1.2公顷;液化石油气为辅助气源。

    (七)     环卫设施规划

    1、规划区日产生垃圾量约为120吨。

    2、环卫设施规划

    1)区内垃圾收集至锦绣大道与枫杨路交叉口西南处的城北垃圾转运站。

    2)规划区内设置公厕25座。

    (八)     公共安全设施

    1、防洪排涝规划

    划分为南北2个排水区域:王渡片、胡港河片。

    2、消防规划

    设置一级普通消防站一处,占地面积0.57公顷。

    3、抗震规划

    规划区地震基本烈度为7度;抗震救灾指挥中心设置在规划区外的舒城产业新城行政用地内;规划枫杨路、经三路、幸福大道、经二路等为紧急疏散通道。

    4、人防规划

    人防指挥中心即位于规划区外舒城产业新城行政用地内;规划结合区内医院设置1处片区救护中心,有效面积3000平方米;结合社区中心设置2处救护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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