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CJS 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CJS 001—2020 2021-1-1实施 2020-12-28发布 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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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20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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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2020
住宅小区水表安装规范(试行)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住宅小区水表安装的术语和定义、水表及其相关管件的选择和安装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接入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的用水单位的水表安装。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78.1—2018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1部分:计量要求和技术要求
GB/T 778.5—2018 饮用冷水水表和热水水表 第5部分:安装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778.1—2018和GB/T 778.5—201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水表及其相关管件的选择
4.1 水表的选择应按照GB/T 778.5—2018的4.1、4.2、4.3的规定执行。
4.2 管件的选择应按照GB/T 778.5—2018的5.1、5.2、5.3的规定执行。
5 安装
5.1 基本要求
5.1.1 安装前应冲洗总水管,除去麻丝、砂石等杂物;管道应试压冲洗合格。
5.1.2 安装后,应让水缓慢进入总水管,并放出空气。
5.2 可靠性要求
5.2.1 有管道井的住宅楼,水表安装在管道井内,并且水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或楼面0.8—1.2m处。
5.2.2 无管道井的楼房或商业店面,水表集中安装在室外表井内或室外表箱内,表井建造应四周封闭、牢固、井内空间应满足水表安装维修、抄表等要求;室外表箱内水表安装高度应距地面0.3—0.5m处。
5.2.3 应保持表面朝上与地面平行,表壳上箭头方向与水流方向一致。
5.2.4 水表前后应保证至少有一段直管,确保计量准确。直管长度按水表口径大小而定,采用前10后5的原则(如DN50的水表,表前应有500mm左右的直管段,表后应有250mm左右的直管段)。
5.2.5 DN20及以下水表前必须安装加密阀、表后安装铜球阀;DN25及以上水表前必须安装闸阀,阀门必须按“阀门标向指示”进行安装,水表与阀门轴线应在同一水平直线上。
5.3 方便性要求
5.3.1 安装的位置应尽可能方便抄读查表以及维护和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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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管道井的使用面积应能保证水表维修和正常抄表工作。
5.3.3 任何一侧墙或建筑物与水表箱至少一个侧面之间应留有足够的间隙,应能与包括管道在内的整个供水设施相分离,安装、拆除和更换水表及其相关管件时,可不损坏或拆除建筑材料,不移动任何设备和其他各种物体。
5.3.4 水表井建造应四周封闭、牢固、井内空间应满足水表安装维修、抄表等要求。
5.3.5 水表井和水表箱应只用于安装水表。
5.4 安全性要求
5.4.1 安装位置应避免水淹、冰冻和污染。
5.4.2 水管连接件不可充当电气设备的接地系统。
6 品牌标准
水表品牌标准
序号 |
品牌标准 |
备注 |
1 |
NB-IoT(连云港腾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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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NB-IOT(安徽银通物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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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NB-YH(安徽应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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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使用的智能水表需满足《舒城县杭城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费系统项目建设方案》中的相关要求;
2.各用水单位优先使用上述水表或使用不低于上述推荐品牌档次的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