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认真贯彻落实《舒城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舒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通知》(舒农〔2021〕146号)文件精神,做好本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做好本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加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部署要求,经镇党委会议研究制定。
四、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的部署要求,坚持于法周延、规范高效,按期高质量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力,为提升党在基层的执政能力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
五、主要内容
(一)做好换届选举准备工作。成立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制定换届选举实施意见,编制成员选民资格确认和公示、成员代表推选办法、成员大会授权书、理事会和监事会候选人推荐表和确认书及公示、选举办法等范本,召开换届工作会议,开展宣传和选举工作相关人员培训。
(二)成立换届选举委员会。镇党委、政府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帮助本届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推选产生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委员会(简称换届选举委员会),主持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
(三)开展成员选民(户)登记。换届选举委员会在对成员资格审核确认基础上进行选民或户代表登记,并张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镇备案。
(四)推选成员代表。换届选举委员会组织开展成员代表推选工作,可以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在有选举权的成员中推选产生。在推选成员代表时,要注意广泛性和合理性,兼顾成员代表的职业、年龄分布,可以和村(社区)民代表交叉,将具有成员资格的村(社区)民代表依法推选为成员代表,但成员和村(社区)民重合度不高的地方应从实际出发确定成员代表的数量和人选。在推选成员代表时,可同步将成员大会的职权授予成员代表大会。
(五)制定选举办法。根据《舒城县xx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选举办法(范本)》(见附件1),制定本村(社区)选举办法,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机构设置及职数、任职条件、投票选举的方式和程序等内容,并经成员(代表)大会通过后及时向成员公告,报镇备案。
(六)推选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换届选举委员会在充分征求成员意见基础上,采取党组织推荐、成员推荐等方式提出理事会、监事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并提交县级组织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联审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成员选举委员会报镇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后张榜公布。
(七)组织投票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经成员大会授权的成员代表大会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也可以在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基础上,经成员代表大会确认产生。
(八)选举理事长和监事长。理事长由理事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在其成员中产生。要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推荐为理事长候选人。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同意后公布,并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
(九)修订、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员(代表)大会要及时修订、完善章程,将集体资产状况、成员界定方案及结果、资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经营性资产量化与收益分配等写入章程加以明确,提出加强集体资产管理和发展集体经济的相关措施,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管理资产、开发资源、发展经济、服务成员等方面功能。做到有标牌、有机构、有账户、有场所、有人员、有印章、有设备、有制度。
(十)做好变更登记和资料移交。换届选举后,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名称、理事长、章程等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县农业农村部门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换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书。上一届理事会、监事会应当在新一届理事会、监事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移交相关印章、印鉴、登记证书和财务会计档案、资料等。
六、创新举措及重点说明的几个问题
结合实际情况有序开展工作,确保顺利圆满。
七、保障措施及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落实工作责任。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认真研究出台本地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实施意见和相关文书范本,成立由党委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或机构,形成各级领导重视,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农业部门要切实扛起责任,加强与组织、民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主动参与、积极作为,保障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与村(社区)党组织、村(社区)民委员会、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统筹推进。换届(选举)进入攻坚期后,要强化工作督导,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强化协同推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应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后1个月内安排实施。积极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与村(社区)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穿插进行,与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同步开展,成员选举委员会与村(社区)民选举委员会同步产生,选民同步登记,成员代表与村(社区)民代表同步推选,监事会与村(社区)务监督委员会候选人同步推荐、审核、公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与村(社区)党组织换届不同步时,理事长要及时进行改选。
(三)加强培训指导。根据实际需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培训,对规范开展换届政策、操作流程等业务进行培训,要在深入学习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换届政策基础上,做好政策解释、选举指导、答疑释惑工作,提高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制,抓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组建巡回检查指导小组,对各村(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收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对遇到的换届程序与方法、关键要点、问题难点进行指导,镇加大统筹力度,吃透换届(选举)政策,指导规范完成换届(选举)各环节工作。要认真接待来信来访,确保换届选举平稳顺利。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舒城县杭埠镇党政办
解读人:吴迪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64-803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