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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 09:45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杭政〔202387

     


    各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县公安部门提供的镇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以2023 年实际参保人数为参照,依据政府下达的 2024 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分解各村(社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镇户籍但持有本镇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三)本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三、参保时间

    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39 1 日至 12 31 日(线上缴费开放时间以税务、医保发布公告为准)。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 2 29 日。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继续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 90 天内完成参保缴费。

    四、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80 元。

    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继续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2元的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的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的定额资助。

    上述四类人群的初始名单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止 2023 9月初在册的名单确定,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人员适时纳入。对其中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

    五、参保方式

    (一)居住在农村的本镇户籍农村居民,由村(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

    (二)居住在城镇的本镇户籍居民,由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

    (三)非本镇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政府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参保。

    (四)本镇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镇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按属地登记参保。

    六、参保渠道

    线上缴费可通过皖事通 APP、支付宝(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微信(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线下缴费可在村委会、社区或学校等基层代办点现场办理,由基层代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群众庞大、覆盖面广泛,事关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全年缴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待遇保障政策等,充分认识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理引导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优化缴费服务。各村(社区)要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做好特殊群体参保身份确认和征集信息核定,并及时传递税务系统。进一步拓展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持续推进各村(社区)的城乡医保代征代办点线下缴费功能优化,多措并举加强缴费渠道宣传,推行缴费结果查询、未缴费提醒、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

    (四)强化跟踪问效。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精力不集中、措施不到位,进展比较慢的村(社区)定期进行调度。

     

    附件:杭埠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杭埠镇人民政府    

     202498日      

       


    附件

    杭埠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序号

    村别

    户籍人口(人)

    任务人数(人)

    序号

    村别

    户籍人口(人)

    任务人数(人)

    1

    姜湾

    1798

    1337

    15

    孙圩

    2202

    1649

    2

    徐圩

    1842

    1551

    16

    五联

    1614

    1219

    3

    社区

    3398

    2066

    17

    大兴

    2259

    1706

    4

    朱流圩

    3240

    2635

    18

    太平

    1345

    1051

    5

    杭南

    1743

    1422

    19

    五星

    1638

    1304

    6

    禾丰

    1968

    1571

    20

    保靖

    2154

    1727

    7

    三蕊

    2577

    2001

    21

    后河

    3231

    2616

    8

    薛泊

    1954

    1511

    22

    何圩

    2108

    1703

    9

    培育

    3315

    2719

    23

    河南

    1675

    1275

    10

    龙安

    1873

    1555

    24

    汪圩

    2814

    2232

    11

    六丛

    1777

    1460

    25

    六圩

    2372

    1880

    12

    潘湾

    2101

    1716

    26

    梅林

    2014

    1551

    13

    舒拐

    1702

    1304

    27

    官圩

    2059

    1651

    14

    胡同

    2074

    1600

    镇总

    58847

    4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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