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政〔2023〕87号
各村(社区):
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县政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原则,以县公安部门提供的本镇户籍人口数为基数,减去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以2023 年实际参保人数为参照,依据县政府下达的 2024 年城乡居民参保任务数分解各村(社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
二、参保对象
(一)具有本镇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非本镇户籍但持有本镇居住证的城乡居民;
(三)本镇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以下统称在校学生)。
三、参保时间
2024 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 2023年 9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线上缴费开放时间以税务、医保发布公告为准)。春节返乡的外出务工人员,参保缴费时间可以延长至2024 年 2 月 29 日。符合规定的职工医保中断缴费人员、当年退出现役的军人及随迁的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配偶、刑满释放等退出其他制度保障的人员,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可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继续实施“新生儿”落地参保,出生 90 天内完成参保缴费。
四、缴费标准
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3〕2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3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3〕4号)文件精神要求,个人缴费标准为380 元。
对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以下简称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人口(以下简称监测人口),继续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实行分类资助参保。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380元的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342元的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4元的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190元的定额资助。
上述四类人群的初始名单由各主管部门依据截止 2023 年9月初在册的名单确定,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动态新增人员适时纳入。对其中有多重身份的人员,优先从资助待遇高的类别及相应渠道资助参保,不得重复资助。
五、参保方式
(一)居住在农村的本镇户籍农村居民,由村(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
(二)居住在城镇的本镇户籍居民,由社区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建立参保登记花名册。
(三)非本镇户籍的常住人口可以持居住证到居住地乡镇政府的村委会(社区)办理登记参保。
(四)本镇户籍的各类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本镇户籍的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按属地登记参保。
六、参保渠道
线上缴费可通过皖事通 APP、支付宝(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微信(安徽税务、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等渠道缴费。线下缴费可在村委会、社区或学校等基层代办点现场办理,由基层代办工作人员进行登记缴费。
七、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及群众庞大、覆盖面广泛,事关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贯彻落实,统一组织实施,确保全年缴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力争超额完成。要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做好参保情况核查,减少漏保断保,实现应保尽保。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让广大城乡居民知晓个人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待遇保障政策等,充分认识参加居民医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合理引导预期,营造良好氛围,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要做好舆情监测和风险应对,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优化缴费服务。各村(社区)要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参保缴费,做好特殊群体参保身份确认和征集信息核定,并及时传递税务系统。进一步拓展微信、支付宝、皖事通等线上缴费渠道,持续推进各村(社区)的城乡医保代征代办点线下缴费功能优化,多措并举加强缴费渠道宣传,推行缴费结果查询、未缴费提醒、缴费凭证打印等便民措施。
(四)强化跟踪问效。在集中参保缴费期间,镇党委、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对精力不集中、措施不到位,进展比较慢的村(社区)定期进行调度。
附件:杭埠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杭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8日
附件
杭埠镇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任务分解表
序号 |
村别 |
户籍人口(人) |
任务人数(人) |
序号 |
村别 |
户籍人口(人) |
任务人数(人) |
1 |
姜湾 |
1798 |
1337 |
15 |
孙圩 |
2202 |
1649 |
2 |
徐圩 |
1842 |
1551 |
16 |
五联 |
1614 |
1219 |
3 |
社区 |
3398 |
2066 |
17 |
大兴 |
2259 |
1706 |
4 |
朱流圩 |
3240 |
2635 |
18 |
太平 |
1345 |
1051 |
5 |
杭南 |
1743 |
1422 |
19 |
五星 |
1638 |
1304 |
6 |
禾丰 |
1968 |
1571 |
20 |
保靖 |
2154 |
1727 |
7 |
三蕊 |
2577 |
2001 |
21 |
后河 |
3231 |
2616 |
8 |
薛泊 |
1954 |
1511 |
22 |
何圩 |
2108 |
1703 |
9 |
培育 |
3315 |
2719 |
23 |
河南 |
1675 |
1275 |
10 |
龙安 |
1873 |
1555 |
24 |
汪圩 |
2814 |
2232 |
11 |
六丛 |
1777 |
1460 |
25 |
六圩 |
2372 |
1880 |
12 |
潘湾 |
2101 |
1716 |
26 |
梅林 |
2014 |
1551 |
13 |
舒拐 |
1702 |
1304 |
27 |
官圩 |
2059 |
1651 |
14 |
胡同 |
2074 |
1600 |
镇总 |
58847 |
46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