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等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办理指南、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4-09 09:25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办理依据

1.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教育阶段残疾学生资助办法 》的通知》(皖残联〔2021〕47号)

2.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皖残联〔2022〕23号)

二、补助标准

1.高等教育阶段:全日制在校残疾本专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成人高等教育残疾毕业学生(含自考生)在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后按照本专科生4000元和研究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专科、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

2.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资助1500元。

三、办理条件

1.高等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各类依法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残疾大学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残疾毕业生(含自考生),且需符合下列条件:入学前户籍为本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2.中等教育阶段资助对象:各类依法设立的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含技工院校)残疾学生,入学前户籍为本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四、办理流程

1.高等教育阶段

(一)申请及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大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县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

《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所在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级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市残联对县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汇总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市残联于10月30日前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将汇总的《安徽省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残疾大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报送省残联备案,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送的,将于下一年度一并报送。

(三)支付方式。市残联会同级财政部门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复审通过后两周内,由市、县财政部门一次性将资助款打入受助残疾大学生本人账户(本人账户不得随意变动,具体打卡办法由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2.中等教育阶段

(一)申请及初审。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向原户籍所在地级残联提出申请。县残联及同级财政共同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统一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花名册》,连同个人申请材料于10月20日前上报所在市残联(原件初审后当即退还,复印件由县级残联加盖公章后存档并上报),省直管县(市)残联无需上报市级残联。

(二)复审及上报备案。市残联对县级残联所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汇总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花名册》《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省级资助情况汇总表》,会同级财政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送省残联备案。

五、办理时限

即办。

六、办理地点

户籍所在地乡镇残联。

七、收费标准

所有事项均免费办理。

八、申请材料

高等教育阶段: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年度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院校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中等教育阶段:

1.申请资助由本人或监护人填写《安徽省中等职业教育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2.安徽省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3.身份证或户口簿。

4.学生证或当年新录取的《入学通知书》,或国家承认的院校颁发的《毕业证书》

九、咨询电话

0564-2785981

安徽省残疾大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docx

安徽省中等教育职业残疾学生资助申请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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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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