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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埠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埠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08:51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杭政〔202424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

    现将杭埠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杭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杭埠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市县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压降一般事故。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和省市县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重大隐患,有力有效落实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着力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突出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八大行动”,落细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安全法治、安全标准、安全科技、安全工作、安全素质等方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推动重大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快和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强化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明晰自身安全生产职责,树牢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显著增强;重点行业领域健全完善“一件事”由牵头部门组织推动、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全链条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安全监管能力显著提升;针对重大安全风险的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落地见效,本质安全水平大幅度提升;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力争减少一般事故,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任务分工

    镇安委会统筹做好全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组织推动。镇安委会负责制定并落实本镇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后期任务分工随工作职责同步调整)。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按照“三管三必须”和《杭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安委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由镇应急所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等;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道路交通、娱乐场所、旅社(宾馆)等镇生态环境办牵头负责环保设备设施和项目等;镇规划建设分局、质监二站、重点办牵头负责房建、市政工程、重点工程建设、多业态经营场所、群租房、自建房等;镇综合执法分局牵头负责城镇燃气、市政设施以及和醇基燃料使用等;镇农综中心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农业机械(含变型拖拉机)等;镇民政办牵头负责敬老养老机构安全监管等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设施和水利工程建设等;镇经发办牵头负责商贸服务(含商超、商业综合体、物流)、油气长输管线等;镇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及标准相近的设备等;镇社事中心牵头负责文化旅游行业安全(含民宿、星级酒店),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等镇卫生院牵头负责卫生医疗机构等安全监管等;镇中心校牵头负责校园及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监管等;镇林业站牵头负责林业企业安全生产等工作等;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安全等;各村(社区)负责属地范围内涉及安全生产有关事项等日常监管。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的具体措施要求,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督办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精准执法,严厉打击各项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将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督促指导职责明确细化为若干条具体措施,建立健全定期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事故复盘分析等工作的常态化机制,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强化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压实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特点。促进各村(社区)、镇直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开展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针对性暗访检查。定期对本地区已发生的事故进行梳理分析,查找事故根源性原因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2.压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杭埠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安委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要求,镇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对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落实监管,加强执法检查。镇十六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切实发挥牵头指导协调作用,依照杭埠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分析研判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对事故多发和发生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企业、所辖下级主管部门(单位)、行业主要负责人予以警示,加强通报约谈力度,落实整改难度大、时间长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3.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根据上级落实的有关培训方案,集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逐步推动全镇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教育培训实现全覆盖,其中:2024年,组织镇卫生院及所属行业消防安全责任人参与县集中培训;2025年,组织金属冶炼(含有铸造工艺的工贸企业)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与县集中培训;2026年,组织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参与县集中培训。各村(社区)及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对未覆盖到的有关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镇安委会适时组织本辖区重点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二)开展重点行业领域深化治理行动

    4.总结梳理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经验做法,推广、学习、适用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标准解读,规范隐患排查整改的闭环流程规范,形成学标准、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对未出台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要积极跟上级主管部门对接,明确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确保监管不漏项、隐患无盲区。

    5.深化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借助县成立燃气专班平台,凝聚工作合力,协调联动开展专项排查整治,避免多头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深入排查整治燃气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和燃气使用端“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管网”“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燃气安全监管执法环节突出问题,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报警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产、销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动员涉气企业、单位采用购买服务或聘请专家等多种形式参与排查整治,切实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人财物等要素保障,持续提升城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全民安全素养,推动城镇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6.深化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紧盯高层建筑、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劳动密集型工业企业、公共娱乐场所、家庭作坊、沿街商铺、施工工地、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企业、粮食和物资储备场所和久拖不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等重点场所,排查安全疏散不畅通、平面布置不符合要求、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装修材料不符合规定、员工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违规动火作业等安全突出问题,实行分类化排查、差异化监管、系统化治理。督促社会单位常态开展火灾风险隐患自查,建立隐患台账,落实闭环管理,鼓励社会单位运用物联网技术提高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水平。结合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执法薄弱环节,强化风险研判,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每年开展分析研判和调研评估,提出针对性防范对策措施。牢牢抓住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一“关键少数”,核查消防安全法定职责落实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用足用好多种执法手段,打出“组合拳”,使各项政策形成合力,发挥乘数效应。深化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门窗违规设置障碍物等违法行为。鼓励推动将消防信息化、物联网技术、智慧消防等纳入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强化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组织公安派出所、消防站、综合执法局等有关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基层力量加强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等“九小场所”检查巡查,及时纠治动态火灾隐患。

    7.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治理。推动涉及化工高危工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建成时间长、安全风险高的储罐、工艺等改造提升,不断强化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和安全风险管控;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储存、使用安全监管;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

    8.深化道路交通专项治理。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管共治社会化防范管理机制。综合应用各类监控数据,对“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定期开展分析研判、系统排查、动态监管、全面监管,督促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三超一疲劳”、工程运输车野蛮驾驶、“黑校车”等易导致较大事故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测预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交通安全服务体系,开展村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劝导制止交通违法行为、排查报告农村交通安全隐患、开展乡村交通秩序整治等工作。

    9.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深化房屋市政、公路、水利、电力等工程的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强化重要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复工复产施工安全管理,严密防范极端天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模板支架及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预防高坠、消防安全、小散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突出高处坠落、坍塌、起重伤害、中毒和窒息事故防范,加强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联动,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审批手续不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不按方案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对重大工程、重点地区、高风险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

    10.深化工贸企业专项治理。以喷涂、粉尘涉爆、铝加工(铸造)、有限空间作业等为重点,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淘汰、改造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禁止铝加工企业新建项目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淘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焊机。推动粉尘涉爆企业采用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工艺,铝加工企业使用倾动式熔炼炉、液压式铸造机,建材企业搬运码垛、清仓清库、投料装车、高温窑炉等安全风险较高的岗位“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强化源头把控,深入推进工贸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控增量、减存量”要求,深入推进杭埠镇新项目、老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安全设施“三同时”或补做安全现状评价、安全设计诊断,夯实企业本质安全。

    11.建立健全“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准确掌握企业进退情况,对新进企业均要与管理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厘清所负责的安全管理界线、范围和职责权限,从源头上压实安全责任,对已完成整治的“园中园(厂中厂)”要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行动,确保安全隐患不反弹。

    12.深化其他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校园安全、敬老养老机构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农林渔业安全、辐射安全、商贸服务业安全、文娱场所和设施安全、医疗卫生行业机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林业安全、粮油储备安全、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电力安全、邮政快递安全等专项治理。

    (三)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

    13.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实现信息共享等,严格准入,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

    14.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点按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完善行业领域专家及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参与排查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撑保障力度,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依法依规查清问题并严肃责任追究。

    15.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的督办制度,建立本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审核把关销号机制,进一步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管理,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确保重大隐患闭环整改到位。

    16.建立企业自查上报、督导检查发现、群众举报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重大事故隐患信息共享集中,及时将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通知到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实行清单制管理并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推动照单逐条整改销号。

    (四)开展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

    17.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交通运输、水利、能源、铝加工、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应用力度,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逐步建立完善危化品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危化品重大危险源、铝加工、重点粉尘涉爆等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并逐步实现全覆盖,力争到2026年底实现安全生产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全方位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8.落实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工贸、烟花爆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危化品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

    19.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电梯安全筑底、铁路平交道口改造、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202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镇建成区消防供水全覆盖、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整治全覆盖,持续推动安全基础设施提质增效,强化本质安全。

    (五)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

    20.推动危化品、铸造、粉尘涉爆、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配合上级主管部门严格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

    21.落实各级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

    22.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一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

    (六)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

    23.结合本镇产业特色定位,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标准化建设,在全镇范围内,大力选树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杆企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经济发展、奖励激励、金融信贷等各方面的激励优惠政策。

    (七)开展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

    24.鼓励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及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激励从业人员积极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身边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的合理化建议,提升从业人员爱企如家的强烈安全意识。

    25.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执法,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无需审批备案但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活动,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机制,严防小施工、小作业惹大事。对严重违法行为依法采取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等手段,落实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26.综合统筹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管、消防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人员力量,强化责任落实,共同做好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应急救援等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服务和执法规范向末梢延伸。加强专业安全生产救援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专业应急救援支撑保障。

    27.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培训,不断提高适应本地环境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也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培训。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辅助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28.全面推进“案例教育法”,加强全民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育公众安全意识,持续开展消防案例“敲门行动”,聚焦“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这个主题和目标,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咨询日等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公众践行安全的生产生活方式,运用“案例教育法”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在镇安委会全体会议上播放安全生产警示片,定期讲解安全生产知识、介绍安全生产典型经验做法、曝光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播放安全警示宣传片强化典型事故教训吸取。

    四、进度安排

    2024年2月至2026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42月至4月)编制印发杭埠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部署启动全面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专项治理阶段(20245月至202512月)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八大行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1月至20269月)动态更新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评估阶段(202610月至12月)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结合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措施,逐项推动落实。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杭埠镇辖区内的重点企业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建立完善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切实加大督促推动力度。镇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定期组织研究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有关工作,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跨地区、跨部门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的跟踪分析,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定期向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情况并提供工作建议。镇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督促指导,推动落实属地安全责任。全面规范明确治本攻坚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列入镇机关、有关行业主管及职能部门学习教育的必修课程,突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方面的内容,加强经常性教育培训。同时在本辖区范围内成立相应的专班,协调推动全镇治本攻坚工作。

    (二)加强安全投入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聚焦制约安全生产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一张蓝图绘到底,以久久为功的劲头持续推进“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等治本之策,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单位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企业绩效考核中把安全投入作为重要考核内容。

    (三)完善法规制度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加强宏观调控和配套政策供给,增强安全生产综合能力。聚焦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并不断完善有关工作规定要求,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强制性标准监督落实,从源头上提升安全防范能力。

    (四)强化正向激励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用好正向激励手段,对在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加大治本攻坚工作中成绩先进单位的通报表扬力度,强化正面典型引导和示范引路,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水平提升。

    (五)强化目标考核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核、督导、督办、责任落实等各项工作机制,紧盯重点行业,突出重点地区,紧抓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区域和点位开展督导检查,严格问责问效,推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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