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埠镇委 杭埠镇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0 09:33 信息来源:舒城县杭埠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中共舒城县委、舒城县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杭埠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建党100周年“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大报告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主动对标对表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省、市、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以基层服务窗口、平台建设为抓手,强班子、带队伍、抓平台、优服务,固强补弱,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全力推进我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杭埠镇党委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杭埠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和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多次开展学习研讨,成立了杭埠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组,明确了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邀请县委党校教授来我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报告会及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解读,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镇直单位负责人及企业负责人参加学习。三是杭埠镇纪委、宣委督促督查机关干部在安徽干部教育在线平台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题班的学习。四是杭埠镇“八五” 普法宣讲团结合江淮普法行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宣传进企业,进校园。五是结合市委开展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及非公党支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作为一项重要的主题教育内容,并撰写心得。在全镇营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宣传教育的浓厚氛围,全镇上下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核心要义有了更深的认识,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了更强的动力和保障,为进一步推进乡村振兴,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明确了工作方向。

(二)全面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推进市县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列出赋权清单,开展“四送一服”,打造优质服务。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增强工作合力。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印发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明确政府各部门任务分工,健全部门联络机制,开展营商环境评测评价。二是营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提升企业的满意度、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建设项目审批便利度,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及纳税服务。三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进一步优化市政接入服务、供电服务、招投标服务、融资服务,确保引得来,留得住,发展顺。四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铸就企业发展良好氛围。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增强合同执行质效。

(三)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一是积极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杭埠镇“八五”普法宣讲团及杭埠镇法律顾问单位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不定期对全体镇村干部进行法律培训,增强镇村干部对各类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二是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高,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促使那些 责任心强,积极追求进步的年轻干部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养。三是积极推进各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提高干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思维。四是要求镇各行政执法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依法行政执业能力法律考试,持证上岗(今年我镇又新增7人通过了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五是成立了杭埠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全面提高了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水平,建立健全了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六是进一步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制定完善《提交党委会议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带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切实提高决策整体水平。广大干部带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切实增强,提高了各部门依法办事能力,今年我镇在环保、安监、规划、行政审批、征收等方面无执法过错,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决策上无过失,无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突出依法履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先选配多名年轻优秀干部充实到镇级执法队伍,全员通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考试,进一步夯实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二是以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四大战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资源,发挥村级法律顾问的作用,依法重拳打击非法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涉黑恶、涉税、涉毒、涉电信诈骗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正常运作,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近年来,全镇未发生因部门执法、集中行动而引起的闹访、群访事件。三是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卷宗评比。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印发了《杭埠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人员分工,突发事件报告处置流程。二是加强组织队伍建设,成立了普法宣讲团和志愿者队伍,镇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各村确立了两名法治带头人,选拔了十名学法用法示范户,每个村民组确立了两名法律明白人。实行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村居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村制定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协助做好村自治管理,参与村委会主持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引导信访群众依法理性提出诉求,依法解决问题,每季度深入村组开展一次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对照合同及时到位。三是设立了“一站三中心”(公共法律服务站、综治维稳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矛盾调处中心)。四是各村积极推动开展“无事找书记”基层治理模式,建立镇村组三级网格排查化解机制,充分发挥网格员的作用,村组每半月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摸底排查,报镇综治办及司法所,建立台账,及时化解。五是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落实行业主体责任,纠纷统一报综治办及司法所,建立台账。六是对重大疑难纠纷,报告镇党委、政府,集体讨论研究,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调处。七是落实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责任追究制度,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不能限时调处又不说明情况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八对排查纠纷统计表进行分析预判,按纠纷性质、类别,轻重缓急等进行分类排队,排出重点人、事,采取有力措施,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调处,防止激化。通过以上举措,基本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状况良好,无民转刑案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突出制度约束,推动完善监督体系。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对镇政府工作的监督,全力支持配合各级人大代表开展询问、视察、调研工作,把办理代表意见、建议视为政府察民情、解民忧、树形象的有效途径,积极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及时解决群众当前呼声、期盼较高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每年年初和年中向镇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政府工作的要求。二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依托12348、12345平台及时受理、分类梳理、认真调处、妥善解决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大行政权力运行、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四是强化省委、市委、县委巡察整改工作成效运用,突出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工作落实,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落实情况督查工作。五是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每月开展一次法律培训,每月进行一次执法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卷宗评比。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坚持党的领导,压实主体责任。坚持领导示范带头,强化法治建设领导责任制落实,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一是镇党委书记带头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带头落实民主议事决策、依法履职尽职,统筹推进我镇法治建设和各项社会事务建设全面进步。二是坚持党委会“第一议题”和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工作水平。三是健全机构体制,加强队伍建设,糅合行政审批、规划、应急、环保、征收等各执法单位,设立杭埠行政综合执法分局,统一管理,明确分工,把县直派出机构执法人员与乡镇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统一纳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各部门“权力责任清单制度”,提高干部“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治思维。四是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先后投入60余万元建设了杭埠镇法治文化广场,大兴村法治文化广场,后河村法治文化广场,何圩村法治文化广场及全镇27个村反邪教文化广场。全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是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法治阵地建设覆盖面不广。二是行政执法重心下移基层各部门与之对应的上级部门还处于磨合期,赋权清单不明晰。三是基层执法人员执法过程细节把握不精准,略显粗糙、生疏,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及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二是进一步夯实党委、政府基层法治建设主体责任,配齐配强法治工作人员。三是纵深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建立“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四是整合基层治理力量,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和各级调解员的作用,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五是持续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抓好“八五”普法工作的总结验收,做好“九五”普法规划,加快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示范点建设。六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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