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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关于印发《南港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8 09:21 信息来源:舒城县南港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起草过程

        根据《舒城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按照省、市、县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作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视频会议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苏州市吴江区四季开源酒店辅房坍塌等安全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消除隐患,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目标

        以村(街)为单位按房屋所属行政区域开展,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判定房屋等级,排查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针对存在风险的农村房屋,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四、制定内容

        (一)全面排查。按照村(街)两委包组分工,全面、有序、无死角推进排查工作,对排查信息采集过程中,发现一些普遍性、倾向性、把握不准的问题,以村(街)为单位直接同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沟通,以便统一口径上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各村(街)要立即责成产权人,迅速落实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及时采取维修、加固、拆除和停止使用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房屋鉴定表及整改方案825日前报县住建局。

    (二)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街)要依据住建部《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房屋开展安全性评定,对极少数难以评定等级的房屋,按照各部门职能范围,以村(街)为单位汇总上报,由各单位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街)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

    (三)建立整治台账。镇、村两级分别要建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落实包保责任人,明确整治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四)分类集中整治。经鉴定属于C级危房的,采取修缮加固方式消除安全隐患;属于D级危房的,原则上要拆除重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等,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五、制定意义

        防止发生安全事故,杜绝重大安全事故。

    六、保障措施

        镇危改办、镇安监所、国土所、综治办、民政办形成工作合力

    七、创新举措

        组织专业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以村(街)为单位,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是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示等安全防范措施。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港镇危房改造办公室

    解读人:冯品周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141003

    政策咨询地址:南港镇政府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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