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镇乡村振兴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镇乡村振兴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乡乡村振兴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负责本镇乡村振兴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承办县乡村振兴办公室和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该办公室共有4人:
负责人:朱明月(乡村振兴办主任)
成 员: 赵兰凤(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冯小东(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朱晓云(乡村振兴办工作人员)
办公地点:南港镇人民政府办公楼二楼201室
办公电话:0564-8141006
邮箱:ngzfpb205@126.com
邮编:231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