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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镇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时间:2021-10-25 16:12 信息来源:舒城县南港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现将《南港镇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向南港镇党政办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时间:10月25日—11月25日

意见反馈方式:1.反馈电话:0564-8141081  2.反馈邮箱:1643037213@qq.com  3.传真:0564-8142567

南港镇党政办

2021年10月25日

南港镇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

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街):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新时代妇女和家庭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家庭成员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按照县妇联、县文明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通知》(舒妇〔202127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及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最广泛地把农村妇女动员和组织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妇女内生动力和创造能力,为实现全面小康、乡村全面振兴贡献巾帼力量。

二、创建目标

“创建美丽庭院,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以“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为统领,以“美丽庭院”创建为抓手,以提升妇女素质、家庭生活品质、美化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为目标,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深化“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三、创建标准

(一)庭院美:清洁卫生环境美。庭院内不随意堆放杂物,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分门归类、摆放整齐。家禽家畜圈养,庭院地面无粪土、无垃圾、无污水。院内要有垃圾桶,积极做好垃圾分类,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庭院整洁。开展庭院绿化,院内绿化要与发展庭院经济相结合,以果树为主。

(二)室内美:物品摆放整齐美。家居整洁美观,桌面地面每天打扫,无尘土杂物。房梁、墙壁打扫彻底,无蛛网灰尘。家具器物摆放整齐美观,勤擦拭,无尘土。房屋门窗保持明亮舒畅。床单、被罩、窗帘、门帘勤洗勤换,无明显污渍。棉被叠置整齐,被罩、床单平整。日用针织品均清洁、舒适。室内备有垃圾收集袋或简易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入袋入桶。

(三)厨厕美:干净清爽厨厕美。厨房通风透气、不油腻、无异味。使用先进炉具、灶具和清洁能源。锅铲碗筷用完清洗并摆放整齐。灶台清洁不油腻,抹布干净无异味。厕所有墙、有顶,贮粪池不渗、不漏、密闭有盖。有专用墩布勤清洁,无蝇蛆、基本无臭。每天打扫、收拾厨房和厕所,垃圾及时清除。

(四)身心美:身心健康生活美。家庭成员衣容干净整洁,神清气爽。农村妇女、家庭成员自觉遵守乡村文明卫生公约,养成讲卫生、讲文明、讲奉献、讲和谐、讲公德的良好习惯,遵纪守法,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生活健康,文明素质高。

(五)村庄美:和谐互助村庄美。农户门前“三包”,保持门前清洁、干净。房前屋后栽花种草、种树,妇女积极争当巾帼志愿者,积极配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中的“厕所革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清洁行动”等工作,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四、创建重点

(一)实施庭院美化行动。庭院环境治理是“美丽庭院”创建的基础保障。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庭院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清洁庭院卫生,清理庭院内外积存垃圾和多年不用的杂物,消灭卫生死角;规划庭院布局,实现生活、休闲、绿化功能分区,有序储存生产生活用品;扮靓庭院环境,在庭院内外、房前屋后广泛栽种花草树木,见缝插绿,搞好管理养护。实现“家里门外净起来、房前屋后绿起来、庭院环境美起来”。

(二)实施居室靓化行动。居室清洁美化是“美丽庭院”创建的重要环节。积极引导农户对居室进行整体规划,客厅、卧室、厨房、厕所“四分开”,改水、改灶、改厕、改圈“四改造”,通风透气,健康宜居。发动妇女科学收拾整理家居,客厅家具干净无尘,物品摆放有序;卧室被褥叠放整齐,床底无杂物,衣服入橱入柜;厨房内灶台清洁卫生,锅、碗、瓢、盆等生活用具勤刷消毒;畜禽圈养,圈舍卫生干净、无异味。全面打扫清洁居室,家具器物干净无尘整齐,房梁、墙面、地面无蛛网灰尘,室内备有垃圾桶,生活垃圾及时收集整理,家居生活环境干净整洁;巧妙装饰美化居室,根据个人兴趣和爱好,运用字画、绿植以及工艺品等进行点缀、装扮,增加居室美感度和舒适度。

(三)实施健康家庭促进行动。健康家庭促进是“美丽庭院”创建的根本保证。通过举办女性“健康大讲堂”、开展宣教活动、拍摄播放宣传片、发放妇女健康知识手册和折页等方式,广泛普及卫生防疫、科学育儿、营养膳食、心理健康等知识,帮助妇女树立“我的健康我负责”、“家人健康我负责”的意识,带动家庭成员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提高生活质量。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健身操、广场舞等丰富多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在农村妇女和广大家庭中营造崇尚健身并积极参与健身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文明家风传承行动。文明家风传承是“美丽庭院”创建的主要目标。要动员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凸显以“人美”为核心的目标导向,引导妇女带领家庭成员升华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建设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体现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倡导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勤廉笃实的文明家风。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最美婆媳”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农村妇女和家庭崇尚科学文明、抵制封建迷信,带头移风易俗、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积极传播真善美,弘扬正能量,培育农村新风尚,让健康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深入农村千家万户。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各村(街)要全面动员部署深化“美丽庭院”创建工作,通过层层组织发动,走村入户宣传“美丽庭院”创建的意义、标准,提高农村妇女和家庭对创建“美丽庭院”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切实把创建“美丽庭院”的具体要求,化作每名家庭成员的自觉行动,积极投身创建活动中。

(二)组织实施

各村(街)要积极引导农户开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和庭院绿化美化,动员巾帼志愿服务队上门指导创建工作,协助农户开展家庭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引导广大群众更新观念,强化环保意识,养成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实现“庭院美、室内美、身心美、厨厕美、村庄美”的目标。在创建过程中,发挥村级妇联和志愿者的作用,深入孤寡、残疾等生活不能自理的困境家庭中,帮助整理屋内屋外,院里院外,通过干净卫生的环境体验,提高困难群体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验收评比

各村(街)要按照镇布置要求积极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并按照不低于镇级名额基数5倍的数量评选出村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再择优推荐至乡镇级、县级、市级。全镇2021年计划评选出70个乡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并从中推荐14个至县级,2个至市级(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巩固提升

在前期创建的基础上,对照“五美”标准,各户、各村(街)针对不足之处,进行补缺提升。镇成立评审组,对各村推荐的示范户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后进行命名表彰。评审组还将适时对部分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进行回访,不符合条件的给予撤销。

六、材料报送

各村(街)妇联负责材料收集、整理及报送工作,具体报送材料及要求:1.纸质材料。拟申报2021年度镇级“美丽庭院”的70个示范户需填报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一式两份;拟申报2021年度县级“美丽庭院”的14个示范户需填报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一式两份;推荐至市级的2户“美丽庭院”示范户需填报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附件6)和汇总表(附件7),一式两份。市级推荐表的主要事迹材料包括:简要背景、具体举措、成果成效、案例点评四个部分,总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主题突出、层次分明,提炼充分、归纳准确。2.电子版。将推荐表、汇总表、照片电子版打包发至镇妇联群(每个示范户报送庭院内外不同角度照片不少于3张,照片大小不低于3M)。3.报送时间。20211120日前。

 

附件:1. 市、县、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2.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3.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汇总表

4.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5.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汇总表

6.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7.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汇总表

 

 

 

20211025

南港镇县、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制表单位:南港镇 制表时间:2021年10月20日
序号 村别 镇级 县级 备注
1 樟冲村 2  1
2 石头村 3  1
3 老岭村 2  1
4 龙潭村 6  1
5 公义村 4  1
6 落凤岗村 5  1
7 缸窑村 5  1
8 河西村 4  1
9 花园村 3  1
10 鹿起村 5  1
11 益山村 3  1
12 金星村 5  1
13 沙埂村 4  1
14 东衖村 4  1
15 三冲村 3  1
16 郭店村 3  1
17 藕塘村 4  1
18 过湾村 4  1
19 街道 3  1
合计 70  19
备注:1、名额根据各村(街)人口数量分配;
     2、11月1日前宣传发动,并确定创建户名单,11月1日--11月15日开展创建,期间镇评审组入户开展评选:11月20日前上报相关纸质和电子档材料。

附件2

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户主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

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不少于300字)

 

 

 

 

 

 

 

 

 

 

 

 

推荐单位意见

村意见(盖章)

      

乡镇意见(盖章)

      

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附件4

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户主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

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不少于300字)

 

 

 

 

 

 

 

 

 

 

 

 

推荐单位意见

所在村意见(盖章)

      

所在乡镇意见(盖章)

      

县妇联意见(盖章)

      

县农业农村局意见(盖章)

      

县文明办意见(盖章)

      

县乡村振兴局意见(盖章)

      

附件5
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

户主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

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

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2000字以内)

(可另附一页)

推荐单位意见

县区妇联(盖章)

      

县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县区文明办(盖章)

      

县区乡村振兴局(盖章)

      

附件7
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              县区妇联)
序号 户主姓名 性别 民族 年龄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联系电话 家庭人口 家庭详细地址

南港镇关于开展2021年度“美丽庭院”创建活动的通 知.pdf

附件1: 南港镇县、镇级“美丽庭院”示范户名额分配表.pdf

附件2: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pdf

附件3:南港镇“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pdf

附件4: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pdf

附件5:舒城县“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pdf

附件6: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表.pdf

附件7:六安市“美丽庭院”示范户推荐汇总表(舒城县妇联).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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