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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印发《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0 15:08 信息来源:舒城县南港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2022〕86

 

关于印发《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

现将《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港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920

 

 

 

 

 

 

 

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推动相关单位积极履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职责,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根据《全省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省市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统筹推进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过程中,同步推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摸清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严重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以专项行动为牵引,推动完善法律政策,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基层基础,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能力,构建家庭、学校、政府、社会、网络、司法全方位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机制,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南港。到2023年6月底,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质性成效,形成一批可操作、可复制、有特色、有亮点的工作品牌,从根本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势头,提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能力。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一体推进落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四项主要任务,务求取得实效。

(一)突出重点,深化未成年人思想教育

1、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深入开展未成年人理想信念教育。广泛宣传关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重要决策部署,宣传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举措和成效。督促指导学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培养树立新时代青少年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青少年见贤思齐、知行合一。(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宣委、团委、中心校、各村街)

2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刑法》《民法典》《治安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使未成年人树立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意识,提高自我管控能力。通过举行法律知识比赛、法治课进校园等形式,丰富普法宣传教育载体。政法单位均衡派设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重点落实担任偏远学校法治副校长,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强化法治副校长职责,突出法治教育重点,丰富法治教育内容形式,重视以案释法。(牵头单位:综治办、司法所,责任单位:司法所派出所、团委、中心校、村街)

3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提高未成年人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组织开展“防范新型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专题禁毒宣传活动进校园、进课堂,营造浓厚的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的宣传氛围。(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社事中心中心校、各村街)

(二)积极推动,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4强化家庭保护,积极创建和谐良好的家庭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家庭教育意识,杜绝家庭暴力,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安徽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落地见效,对未成年人的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传播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培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开展家庭教育讲座,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知识纳入讲座内容,注重讲授预防性侵、防范学生欺凌、反拐、防溺水及自护自救等内容,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畅通妇女儿童维权热线,保障专线畅通,保证专人接听,及时倾听妇女儿童心声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在办案过程中督促未成年人父母或者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要及时就地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从源头上预防民转刑命案的发生。(牵头单位:妇联,责任单位:社事中心、派出所、司法、各村街)

5强化校园保护,着力建设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健全完善专业教师人才队伍,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防范性侵教育、防范学生欺凌教育,加大对不良行为的干预力度,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幼儿园、中小学等学校要加强管理,防范未成年人与社会不良人员交往。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及时报告机制,增强学生防范意识,教育引导学生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侵害。建立未成年学生毒品预防、欺凌防控、性侵防范等工作机制,及早干预、震慑学生欺凌和暴力。建立留守未成年学生、困境未成年学生、失足未成年学生信息档案,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建立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人员信息查询系统,做好教职员工准入环节无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将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纳入平安校园创建、文明校园创建考评体系。(牵头单位:宣委,责任单位:计生办、社事中心、派出所民政办财政所人社所、市场监管、各村街)

6强化社会保护,努力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环境。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服务,树立全社会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良好风尚。开展“护苗”“净网”等专项行动,对校园周边各类出版物经营企业及文化用品商店、电子产品商店等学生经常购物的场所进行排查,坚决清理含有淫秽色情、血腥暴力等有害内容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压实网吧、酒吧、旅馆、宾馆、歌舞厅等特定场所责任,落实限制未成年人进入制度。监督商场、超市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等行为。加强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加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关爱帮扶。积极引导社会爱心力量参与关爱重点未成年人的帮扶项目。定期面向未成年人及学校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师培训,针对重点对象开展一对一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与治疗等服务。针对留守儿童家庭、父母离异、单亲家庭教育监护不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六安市贯彻意见精神,履行委托照护责任,定期走访联络未成年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心理、人格健康发展。开展“平安舒城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和“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牵头单位:专项办,责任单位:宣委综治办、计生办、社事中心、派出所民政办妇联、市场监管、团委、各村街)

7强化网络保护,共同营造清朗文明的网络空间。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宣传教育,培养和提高未成年人的网络素养,增强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合理使用网络的意识和能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做好全县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的舆情监测,密切关注公众号、贴吧、论坛、微信群、QQ群、短视频平台等,严防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蔓延。加强网吧监管,对网吧按时检查,对容纳未成年人的行为严格处理。加强对网络平台的日常监管,促进网络运营者承担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空间,过滤不良信息,为未成年人营造绿色网络环境。(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社事中心应急管理所、派出所、市场监管、各村街)

(三)多方联动,强化重点未成年人教育管理

8加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排查和跟踪管理。将摸清重点未成年人底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底数、掌握风险隐患作为事关专项行动实效的基础工作。坚持党委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镇为基本作战单元,充分整合辖区内政法单位和有关职能部门、城乡村街资源力量,广泛拓展线上线下渠道,深入细致摸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及时发现、预警重大矛盾纠纷隐患,稳妥处置涉及未成年人的热点事件。(牵头单位:专项办,责任单位:宣委、综治办、社事中心、民政办、派出所、司法、市场监管中心校、村街)

9教育矫治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矫治教育措施;对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多次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以及拒不接受或者配合矫治教育措施等情形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对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同意,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决定对其进行专门矫治教育,在专门学校实行闭环管理。对不履行监护义务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令其严加管教。加强对在校具有不良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结对帮扶,健全完善三级帮扶机制,以学校、家庭为主体,通过建立“爱心妈妈”“爱心家庭”等,加强家校联系,加强亲情链接并在学习、生活上给予其特别关爱。(牵头单位:派出所中心校,责任单位:民政妇联、司法、各村街)

10联系服务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对有就学意愿的,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发动村()工作者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社会力量参与闲散未成年人的联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引导他们树立健康积极的生活态度。(牵头单位:人社,责任单位:民政中心校、村街)

11关爱帮扶农村留守儿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童心港湾”示范点项目建设,筑牢留守儿童救助保护网络。加大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针对性地开展困难帮扶、课业辅导、亲情关爱、人际调适、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等关爱帮扶服务。(牵头单位:民政,责任单位:团委、妇联、各村街)

12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建立心理干预队伍,引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走出心理阴影。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开发、承接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要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探视和联系创造条件,巩固家庭亲情纽带。对父母均被判刑且无其他监护人的为未成年子女应承担临时监护职责。(牵头单位:民政,责任单位:计生办、妇联、团委、司法、各村街)

13保护安抚受侵害未成年人。对受到违法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及时开展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保护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抚慰未成年人心理创伤,引导受侵害未成年人回归健康成长生活,避免受侵害未成年人向违法犯罪施暴者转变。(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民政办、妇联、团委、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各村街)

(四)强化预警,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

14预防重新犯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可以自行或者委托有关社会组织、机构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进行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对适用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开展回访帮教,延伸庭后审判职能,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推动引入青少年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社会专业力量,提高社会调查精准性、有效性,跟踪考察帮教,促进回归社会。针对失业未成年人犯罪率高的问题,加强社会治理,推动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加强失业未成年人职业培训和就业帮扶,减少因无所事事、游手好闲误入犯罪歧途。(牵头单位:综治办,责任单位:计生办、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人社所、各村街)

 三、工作步骤

2022年9月至2023年6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营造氛围(2022年9-10)

9月底,成立领导组,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办,10月初召开动员会。各村(街),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和省、市、县、镇会议要求,及时动员部署,对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注重协作联动,加强衔接配合,互通有无,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使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合力,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二)主攻重点,创新举措(2022年10-2023年4月)

村(街)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施方案及工作清单所排时间任务表,围绕重点、关口前移、分步实施,力促教育、预防和打击有效闭环,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

1全面摸底排查,精准挂钩帮教(2022年108日至20)。全面开展排查摸底、梳理建档、挂钩帮教、关护矫治等集中攻坚行动,初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开展动态更新有关未成年人台账,针对重点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开展结对帮扶帮教工作。

2着力源头防范,依法教育引导(2022年10月-2022年12月)。认真落实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被害人救助、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保护制度,开展社区矫正、结对帮扶、专门教育等帮扶帮教工作;严格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相关违法犯罪信息入职查询制度;加强对营业性娱乐场所、网吧等重点场所,互联网传播、烟酒经营等重点领域的管理,监督相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关心关爱、正向引导、监督帮扶作用,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深挖经验做法,积极培树典型(2023年1月-2023年4月)。强化定期跟踪督导,每季度召开案例研讨会,从个案中查找具有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分析规律、倒逼责任落实。积极树典型、创亮点,及时总结挖掘经验做法并推广实施。县直政法机关和有关成员单位通过发布查办的典型案例,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固化机制,总结提升(2023年5月-2023年6月)  

深入分析总结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经验,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制度体系和工作品牌。

四、有关要求

村(街),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启动、蹄疾步稳、主动作为,加强组织领导和机制保障,确保全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

(一)建立协调机制。平安建设领导小组下,依托平安办,成立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综治办计生办、社事中心民政办、派出所、司法、财政、人社、市场监管委、妇联、中心校等单位组成。建立健全信息报送、简报宣传、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及时汇总情况、研判形势、定期调度、督导推进,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转高效的工作体系,重要情况及时向县专项办请示报告。

(二)压实工作责任。村街,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严格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压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切实把专项行动作为本地区本行业平安建设重点工作,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乡镇、开发区针对本地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严重程度等情况因地制宜、有所侧重,各成员单位加强分类指导,确保精准施策。

 (三)强化督导问责。专项办加强对重点地区、案件线索问题的督导,推动专项行动落地见效。把专项行动纳入2022年度平安建设绩效考评,对成效突出的地区、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推进不力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风险隐患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通报、约谈,督促限期整改。

 

附件1、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2. 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业务工作

联络员

 

 

 

 

 

 

 

 

 

南港镇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

 

 长:夏文三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赵  军  镇党委副书记

        程菲琳  副镇长

张礼廉  镇政法委员、人武部长

 敏  镇宣统委员

     韦业传  综治办主任

              勇  计生办主任

            金荣生  社事中心主任

郭后明  派出所所长

            谢中友  司法所所长

            朱传根  财政所所长

邹建华  应急所所长

圣其美  人社所所长

计晓燕  市场监管所所长

王爱民  妇联主席

凌菊英  民政助理员

王文鑫  团委书记、综治办副主任

            吴永成  南港中心校校长

            郭见权  西衖中心校校长

各村(街)党总支书记、主任。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由韦业传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王文鑫团委书记、综治办副主任、任永斌(综治办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564-814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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