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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港镇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舒城县水利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号代表建议办理的函)

发布时间:2023-10-07 09:50 信息来源:舒城县南港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夏文三、吴军涛、贾月超、陶月、卫道宝、程露、梁钧、樊浪生、黄小雨、昌春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山区自来水管网建设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建有农村规模水厂23座,千人供水工程1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162处,铺设管网7000多公里,总供水能力12万吨/日。全县396个行政村全部通自来水,农村供水人口80.06万人,其中农村集中供水人口77.94万人,分散式供水2.12万人。全县农村人口自来水普及率97.4%,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为保障全县农村饮用水安全,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舒城县水利局以健全机制、强化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为举措,全力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建设。2023年根据十四五规划及农村供水保障规划,结合各乡镇实际情况,完成了对全县农村饮水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共涉及12个乡镇20处,包括规模水厂改扩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升级改造,总投资3000万元。十三五以来我县农村饮水工程累计完成投资5.58亿元,形成了供水稳定、可靠的供水管网,规模化供水受益人口比例90.3%。极大地改善了全县农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

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关于完善农村饮用水水质三级检(监)测体系的通知》《舒城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考评办法》《舒城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舒城县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管护员职责及考核办法》《关于加强农村规模水厂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舒城县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价核定和水费收缴办法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文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水质检测、设施保护、规范运行、资金保障等,进一步细化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最后,感谢代表们对水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县水利局

联系电话:0564-86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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