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2号)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