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作背景和依据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安委办视频会议部署开展全国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要求,集中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
建立完善电动车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管理等全链条安全监管,着力解决设施不足、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溯源追责力度不够各方面问题。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4年7月镇应急所联合镇派出所、经济发展办、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队、供电所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舒政办发〔2024〕2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判全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管理等全链条安全隐患后,制定本方案,并于2024年7月10日印发。
四、工作目标
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安全事故,坚决遏制较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五、实施内容
(一)合理规划电动车停车场所
由镇综合执法队牵头,各村(街)配合,结合我镇电动自行车使用现状,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
(二)强化停放充电行为管理
由镇综合执法队牵头,相关站所办、各村(街)配合,强化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架空层停放、违规停放等的检查,提示、劝阻。
(三)加强电动车登记和路面执法
由镇派出所牵头,相关站所办、各村(街)配合,落实电动自行车信息登记,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加大对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的打击力度。
(四)严查违规违法生产销售问题
由镇市场监所牵头,相关站所办、各村(街)配合,严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杜绝无合格证、强制性认证产品销售。
(五)完善老废旧蓄电池回收体系
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加强老旧蓄电池回收宣传,支持鼓励包含废旧蓄电池在内的废旧物资回收拆解处置企业发展。
六、创新举措
从充电设施及停车场所规划、非法改装、生产销售、废旧电池回收、溯源追责等5个方面入手,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七、保障措施
镇成立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应急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经济发展办、综合执法队、供电所),加强对各村的宣传、指导、督查、考核,压实工作责任。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南港镇应急管理所
解读人:邹建华
政策咨询电话:0564-8141081
政策咨询联系地址:南港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