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全称 |
法律服务所 |
联系人 |
贾代慧 |
单位地址 |
万佛湖镇龙梅路7号镇政府大院南楼一层东起第7间门 |
邮政编码 |
231360 |
办公电话 |
0564-8537736(法律服务所无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邮箱 |
scwfhdzb@163.com |
工作职责: 1、面向基层的政府机关、群众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以及公民提供法律服务。 2、对外统一接受当事人申请,指派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聘担任法律顾问;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主持调解经济、劳动争议、生产经营纠纷及民间纠纷;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事务文书;协助公证处办理公证。 3、对外接受办理见证业务,应当事人申请,对一些内容单一、权责明确、标的额小、履行期短的协议或合同给于审查和证明。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提供法律援助或接受指派提供法律援助。 5、对外承担法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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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主任:贾代慧
办事员:张辉、宋茂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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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