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普通高中:
为全面落实和提升教育扶贫工作的精准度和及时性,切实做到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学段全覆盖、标准最高档、对象无遗漏,依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助〔2016〕5号)、《舒城县2018年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舒教〔2018〕26号)、根据各校上报的普通高中学校学生信息,现下达你校免学费资金 万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校要精准确定资助对象,精准实施各项资助政策,精准发放各项资助资金。 按照《舒城县2018年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办法》(舒教〔2018〕26号)文件要求,做好普高免学费工作。
2.各校应组织班主任、授课老师认真学习学生资助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多种形式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教育,提高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确保建档立卡家庭等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得到资助,确保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3.各校学生资助办公室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必在每学期结束前把受助对象分班级名册反馈给班主任和财务部门,学期开学时直接免收学费,彻底杜绝先收后退现象。
4.各校要早安排、细筹划,制定2019年度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严格按《舒城县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内资助管理办法》(舒教助〔2017〕11号),足额提取校内资助资金,及时全额发放。
5.籍外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参照在籍在校同类学生处理,资金由扶贫资金列支。
附件1:舒城县2019年春学期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免学费资金明细表
附件2:舒城县2019年春学期普通高中籍外学生免学费资金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