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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灾害类】关于印发《万佛湖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9 09:33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镇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村(居)、站所办、镇直各单位

《万佛湖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已经镇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处,请认真对照文件要求,抓好工作落实。

 

 

                                万佛湖镇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年1月26日

 

万佛湖镇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我应对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工作程序,提高居民的避灾自救能力和基层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同处置、资源整合、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应急长效机制,落实应急工作责任制,完善应急保障工作,提高应急综合管理能力,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

二、适用范围

境内发生的突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自然灾害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达到启动条件,使用于本应急预案。

三、基本情况

万佛湖镇位于皖西南部、舒城腹地,是国家AAAAA级风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万佛湖旅游度假区的中心服务区,属全国重点镇、全国环境优美镇,省首批特色旅游小镇,是舒城县建设生态旅游“绿三角”的核心。全镇辖19个行政村,1个街道居委会,户数10784户,总人口4.2万人。镇域版图面积110.6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1387.7公顷,林地面积2283.2公顷。中大河流主要有杭北干渠、雨林河、龙王河

镇内共有家庭农场1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9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家,规上企业1家。

四、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一)镇低温雨雪冰冻自然灾害应急处置机构

  镇政府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救灾应急工作,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开展各类灾害的救助、救济工作,指导开展灾后倒塌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镇救灾指挥部由书记、镇长任总指挥,分管镇领导任副指挥,镇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名单如下:

指 挥:徐卫东  书  记

 涛  镇  长

副总指挥:文  方  人大主席

华兴怀  政协工委主任

胡建军  党委副书记

 争  党委副书记

张正武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玮  副镇长

张得旺  副镇长

薛信东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张伦兵  人大副主席

李冬琴  组织委员

黎智勇  宣统委员

 娟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

赵仕和  政法委员

 傲  纪委书记

 员:曾亿东  党政办主任

        刘万奇  财政所所长

        查士全  自然资源规划所所长

 宏  林业站站长

陈启柱  水利站站长

廖克厚  农综中心主任

          邵华东  经发办主任

张迎春  人社所所长

          黄爱莲  民政助理员

          何诗龙  综治办主任

汪家文  乡村振兴办主任

丁中书  农经站站长

胡圣奇  社事中心主任

李松林  村镇办主任

唐业超  村镇建设办主任

汪贤堂  项目办主任

王邦伦  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

宣华杰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成生  供电所所长

 胜  卫生院院长

佘义杨  应急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黄仲杰  应急所副所长

各村(居)书记

(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镇低温雨雪冰冻应急处置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佘义杨兼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其职责是:

1组织指挥协调全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

2、研究决定重大、特大自然的应急处置意见;

3、 贯彻落实上级对我镇重大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的指示;

4、向县报告我镇重大特大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情况;

5、承担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民政办:申请、管理、分配自认灾害救助款物;组织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确保24小时内应急物资运送到位,保证灾民的基本生活,指导养老机构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2、武部:负责组织民兵小分队和专业抢险队参与抗灾救灾和紧急转移安置工作

3、中心校负责收集、汇总学校校舍损毁情况和灾区中小学因灾停课情况;协助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4、派出所:参与灾区紧急救援;负责灾区治安管理,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保障政府机关、机要部门、金融机构、救灾物资等安全。

5、财政所:负责编制镇级财政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预算,负责筹集和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管理。

6、水利站: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清、旱情、汛情监测,参与旱灾、洪涝灾害的灾情评估;保障灾区生活、生产用水的供应;负责灾后水利设施的修复。

7、农综中心对农作物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农作物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开展农业生产自救;指导畜牧养殖、水上养殖各农业经营主体采取相应措施;配合财政部门落实灾害减免政策。

8卫生院:组织专家对灾区基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意见;根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及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安全;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控制疫情发生、传播和蔓延;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控制卫生防疫指示宣传。

9、林业站:参与相关灾害评估;指导控制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的治理。

10、市场监督管理所积极维护市场秩序,平抑物价,严厉打击借机敛财、欺行霸市、囤积居奇、哄抬、假冒伪劣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

11、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恢复,确保灾区供电正常。

12、应急所:收集、汇总、核实、评估、报告和发布灾情。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和灾后救助救济、恢复重建组织应急生活必需品供应等工作。

13、自然资源规划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预测预报;参与地质灾害的灾情评估;指导灾区救援自救

14村镇办:协调街道居委会、城管中队全面负责集镇范围内道路交通恢复,农贸市场防灾、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等工作。

15、经发办:督促各类企业做好雪前预防,及时除雪和灾后自救工作。

16、各村(居):负责社区范围内因冰冻自然灾害造成的各种情况,让因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要在第一时间核灾上报,留存影像资料,同时组织人员机械上路除雪,开展灾后自救,要提前转移有房屋安全隐患人员,通知各类大棚经营户提前防范,及时除雪,利用各村(居)工作群发出灾害预警,做好自来水管、水表保温等工作。

五、应急准备

1、明确责任保交通。

1)镇政府负责辖区内国省干道、万佛大道、环湖路、九槽路、范张路、龙梅路、夏院路的道路除雪工作。(责任领导:汪玮,责任单位:交管服务中心、街道,联系人:陈启柱)

2)各村(居)负责辖区内主干道通组路的除雪,并组织号召广大群众及时清除房前屋后道路积雪。(责任领导:各村(居)书记,责任单位:各村(居),联系人:陈启柱)

2、储备物资(机械)应雨雪。

镇应急所要立即准备除雪车辆,储备有关防灾物资,各村(居)也要同步准备。

3、强化督查保安全。

    镇成立以文方为组长、许傲为副组长的专项工作督察组,全面督查镇村干部在岗在位和履职尽责情况,及时发布督查通报。

六、预警预报与信息管理

    (一)灾害预警预报

1、应急所负责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警信息,水利站负责汛情预警信息、国土资源所负责灾害预警信息、林业站负责森林火险个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预警信息、农技站负责重大农作物病虫害的预警信息重大动物疫情预警信息相关部门要主动及时向镇救灾指挥部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

2、镇应急所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对可能收到自然灾害威胁的相关地区和人口数量及时提出灾请评估意见,向镇政府和救灾指挥部报告,同时向有关部门和村(居)通报。

3、镇有关部门和各村(居)收集汇总自然灾害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大量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或生活救助等灾情信息。及时主动向镇救灾指挥部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发布预警预报。

(二)灾情信息管理

1、灾情报告内容

1)灾情信息报告内容: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范围、程度,灾害后果(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农作物受灾情况、房屋倒塌、损坏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等),已采取的救灾措施和灾区的需求

2)灾害损失情况: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农作物受灾面积,倒塌房屋,损坏房屋,直接经济损失,农业直接经济损失。

3)因灾需救济情况:需口粮救济人口及需救济粮数量,需衣被救济人口及需救济衣被数量,需救济伤病人口,需恢复住房间数及户数。

4)已救济情况:投亲靠友数量,借住房人口数量,搭建救灾帐篷和简易棚人口数量;已救济口粮人口数量,已安排口粮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救济粮数量,已救济衣被人口、已安排衣被救济款、已救济衣被数量;已救济伤病员人口和已安排伤病救济款数量已安排恢复住房款、已恢复住房间数和已恢复住房户数。

2、灾情报告

1)灾情初报。发生突发性特大自然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和较大财产损失单位,行政村和有关部门应在灾害发生1小时内向镇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填写《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对灾情进行初步汇总、核实,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

2)灾情续报。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每天8点之前将前24小时的情况向县民政局报告。

3、灾情核定

1)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接到灾情报告后,应及时安排或组织开展灾情调查,核定实际损失,确定灾害等级。通过综合分析、会商,核定灾情。

2)镇应急所在灾情核定后,要建立因灾死亡人口、倒塌房屋和需政府救济人口花名册,为开展灾后恢复重建和生活救助提供可靠依据。

七、应急响应

(一)突发性自然灾害受灾等级划分

  根据我县突发性自然灾害特点,结合近年来开展救灾工作的实践,将我镇自然灾害划分为特大灾害、重大灾害、中等灾害和一般灾害四级。

  1、特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特大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超过1500公顷的;

  ②倒塌房屋超过50户或500间的;

  ③人员死亡超过10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

  2、重大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重大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1000公顷的;

  ②倒塌房屋20户或200间的;

  ③人员死亡3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的。

  3、中等灾害。凡一次性灾害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为中等灾害:

  ①农作物成灾面积500公顷的;

  ②倒塌房屋5户或50间的;

  ③人员死亡1人的;

  ④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的。

  4、凡未达到中等灾害标准的自然灾害,均为一般灾害。

(二)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为确保突发性自然灾害发生后紧急救助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使受灾群众在较短时间内得到安置和救助,根据自然灾害发生等级,镇政府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中心采取以下应急救助行动。

特大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1、镇政府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和公务出差,全力以赴投入救灾工作。

  2、与受灾地保持密切联系,并与各村、各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迅速收集汇总各地受灾情况并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局报送灾情信息。坚持昼夜值班,每日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局报告灾情发展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由镇主要领导带领救灾工作组迅速赴灾区核查灾情、走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4、灾害发生48小时内,将初步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报告县政府。并向县应急局、县直相关部门报告受灾情况,请求支持。

  5、根据灾区实际需要,向灾区调拨(运送)紧急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和开展重建家园工作。必要时,请求县应急局调拨帐篷等应急救灾物资支援灾区。

  6、会同应急局、财政局向灾区下拨应急救灾款。

  7、视情向镇政府建议在镇内组织开展救灾捐赠活动。

  8、在灾情初步核实后,由镇政府领导带领,向县政府汇报灾情以及救灾工作情况。

  9、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

重大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1、镇政府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和一般性公务出差。

  2、24小时内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局报送灾情信息,坚持昼夜值班,加强与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随时与灾区保持联系,每日一次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局报告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3、灾害发生48小时内,向县政府、县应急局及县直相关部门上报受灾情况,请求支持。

  4、由镇领导带领救灾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慰问受灾群众、指导救灾工作。

  5、根据灾区的要求,向灾区调拨救灾物资,指导灾区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重建家园工作。必要时,向县应急局请求救灾物资支援。

  6、会同县应急局、财政局向灾区下拨应急救灾款。

  7、在灾情初步核实后,根据受灾和损失情况,视情由镇领导带领,向县政府、县应急局汇报受灾情况及救灾工作情况。

  8、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

中等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1、镇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取消人员休假坚持值班,与受灾的村和镇直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县政府、县应急局报告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

  2、由镇领导带领工作组赴灾区核查灾情,指导当地开展救灾工作。

  3、根据受灾情况,向县政府、县应急局及县直相关部门报告灾情。

  4、根据受灾村的要求,适时调拨救灾物资帮助灾区做好灾民转移安置,指导灾区开展重建家园工作。

  5、灾情稳定后,向县政府和县应急局报告受灾和救灾工作情况。

  6、落实上级领导关于救灾工作的指示、批示。

一般灾害应急救助行动

  一般灾害在镇政府领导下,以各村、各单位为主抓好救灾工作。必要时镇政府、安监所给予支持帮助。

八、其他事项

村(居)要参照本预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村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预案,并报镇政府备案。随着灾害救助工作的不断发展和有关政策法规的逐步确立,对本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本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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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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