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 10:37 信息来源:舒城县万佛湖镇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我要纠错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现将万佛湖镇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6年5月1日—2026年6月1日

 二、意见反馈渠道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万佛湖镇人民政府,邮编:231360。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2.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cwfhdzb@163.com,并请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3.  联系电话:0564-8537736,联系人:方醒

舒城县万佛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

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25〕10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六政秘〔2025〕86号)和《舒城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舒政秘〔2025〕147号)精神,扎实做好万佛湖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全面摸清万佛湖镇“三农”发展底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普查核心要求

(一)普查目的

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全面查清万佛湖镇农业生产条件、农村发展现状、农民生活水平,客观反映万佛湖镇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乡村建设提升、农村改革推进的实际成效,为科学制定“三农”工作举措、推进特色农业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准确统计信息支撑。

(二)普查对象和范围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对象是万佛湖镇辖区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普查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内容包括: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强化普查组织实施

(一)成立工作机构

万佛湖镇成立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由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镇分管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等部门及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由分管统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业务骨干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普查日常组织、业务指导、数据汇总等工作,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二)压实层级责任

各村(社区)要成立由村(社区)书记任组长的普查工作小组,选配熟悉村情、责任心强、善于沟通的村干部、网格员作为普查员,具体负责本村(社区)普查对象摸排、数据采集、表格填报等工作。镇直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各单位要及时准确共享相关数据,配合做好普查工作。

(三)做好人员保障

镇普查办负责对全镇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开展全覆盖业务培训,重点讲解普查指标、填报规范、数据采集技巧和保密要求,确保普查人员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各村(社区)要稳定普查工作队伍,为普查人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及时解决普查人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时足额拨付到位。镇普查办要坚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强经费使用绩效管理,建立经费使用台账,定期开展经费使用情况核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质效,杜绝浪费和违规使用情况。

四、严格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严守保密规定

全镇普查工作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普查人员必须如实搜集、报送普查数据,严禁伪造、篡改普查资料;普查对象要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不得迟报、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普查工作中获得的能够识别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一律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普查数据。

(二)严把数据质量,强化全程管控

牢固树立“数据质量第一”意识,建立镇、村(社区)两级普查数据质量管控责任制,实行普查数据“谁采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镇普查办要加强对普查全流程的指导和核查,对普查表填报、数据录入、汇总审核等各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组织开展常态化数据质量抽查,及时纠正错报、漏报问题,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杜绝人为干预普查数据行为,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镇普查办会要充分利用镇村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内容、时间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向普查对象讲解普查数据保密规定,引导广大群众和农业经营主体依法配合普查、如实提供数据。各村(社区)要将普查宣传融入日常工作,营造“人人知晓普查、积极支持普查、主动配合普查”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镇普查办联合镇纪委成立督导组,定期对各村(社区)、各单位普查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敷衍塞责、数据质量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并严肃追责问责,确保全镇农业普查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附件:万佛湖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万佛湖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8日

 

附件:

 

万佛湖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舒贵朝    党委书记

丁建中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束红梅    人大主席

        赵仕和    政协工委主任

张得旺    党委副书记

汪  玮    党委副书记

方  娟    党委委员、副镇长

舒  畅    党委委员

李冬琴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黎智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方  醒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徐  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薛信东    副镇长、派出所长

谈  群    副镇长

毛艳霞    副镇长

李  浩    人大副主席

成  员:方治飙    党政办公室主任

        刘  娟    党建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陶  然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朱玉树    财政和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廖克厚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黄  驿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曾亿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褚书超    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查士全    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所所长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万佛湖镇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方醒同志兼任农普办公室主任,廖克厚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梅秀艳、胡梦佳、殷先平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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