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纪委关于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学习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规定》是当前和今后做好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制度保证和纪律支撑,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农村基层干部行为规范、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重要举措,对于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推动农村科学发展,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要把对《规定》的学习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摆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位置,制定具体措施,全力做好《规定》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普遍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廉洁履职意识,规范
履职行为。
二、工作安排
1、培训对象:乡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中心)负责人以及其他乡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
2、培训内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
3、组织形式:乡党委负责开展本乡范围内相关人员的培训。可采取中心组学习、现场授课、座谈讨论、知识竞赛、个人自学等形式进行。各基层站所(办、中心)和村“两委”要通过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和辅导讲座等形式进行。
4、培训要求:乡党委制定培训计划,上半年将适用《规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轮训一遍。所有参训人员要切实掌握《规定》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培训期间要写出学习笔记、心得体会和调研文章。
5、加强宣传:乡村按规定要求张贴宣传挂图,并结合实际,制作发放与《规定》相关的宣传资料,大力宣传《规定》的意义、内容、要求及履行廉政职责的理念,多角度地宣传《规定》内容及学习宣传贯彻《规定》的情况,及时上报信息。
三、几点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领导组,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积极开展本轮学习宣传与教育培训工作,乡纪委要采取有力措施,具体抓落实,掀起学习贯彻《规定》的热潮。
㈡坚持统筹兼顾。把《规定》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与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实施“阳光村务工程”结合起来,与“三级联动、四级监控”纠风监控机制建设、廉政文化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书记带头大走访、全面推行一线工作法”活动结合起来,促进学习教育效果的转化。
㈢及时报送材料。乡领导班子成员、站所(办、中心)和村“两委”负责人要向乡纪委报送学习《规定》的心得体会或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乡纪委要按要求及时向县纪委上报相关材料。
中共庐镇乡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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