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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庐镇乡电话簿

发布时间:2024-03-16 09:42 信息来源:舒城县庐镇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序号 联系电话 机构
负责人
机构
名称
办公
时间
办公地址 机构职责
1 0564-8259001 潘书生 党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街道庐镇乡人民政府办公楼一楼
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
2
、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
3
、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
、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
、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
、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7
、做好民政、关心下一代、妇女儿童、五老、人事等方面工作。
2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方维娟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1、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有关指示、决定,依法管理 计划生育;
2
、在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
、深入各村进行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当好参谋、助手;
4
、做好wis数据及全员信息录入,搞好计生统计上报工作;
5
、抓好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工作,及时提供政策宣传及相关服务工作;
6
、负责处理有关计划生育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7
、指导本乡计划生育工作,及时交流经验,推动各村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
8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杨辉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1、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
2
、负责农村生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
3
、督促企业做好污水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
4
、督促淘汰和改造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
5
、督促落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调解处理环境信访投诉;
6
、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评、企业排污许可等工作;
7
、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胡世清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司法所一楼窗口 1、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是乡党委政府的职能机构,负责协调指导村、乡直企事业单位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策部署;
2
、重点协调、推动涉及多个部门的社会管理重要事项的解决;
3
、对各村、各单位开展社会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4
、强化对社会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大政策措施建议;
5
、负责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与司法、公安牵头做好社会治安的治理工作;
6
、办理县综治委、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5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汪令尧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便民服务大厅二楼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办公室 1、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组织协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转播好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努力办好广播自办节目,编制本乡有线广播网、有线电视的技术规划,抓好技术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
2
、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护文物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
3
、制订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加强群众体育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4
、负责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
5
、受委托,承办教育、卫生、民政和各类方便群众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6
、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6 0564-8258088 唐文成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知识 ,了解、反映农民群众在发展农业生产中的问题。
2
、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具、新能源的引进、实验、示范、技术的集成推广。
3
、承担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动物疫病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配合上级做好本地的农业生态环保、农业行政执法活动。
4
、承担农业信息的采集、反馈、传递、发布等服务工作。
5
、指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6
、对农民、科技示范户、种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进行技术培训、指导和技术服务,宣传、普及农业科技知识。
7
、根据县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协助当地政府制定农业发展规划,当好当地政府助手。
8
、完成农委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7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孙张涛 经济发展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便民服务大厅二楼经济发展办公室
1、负责做好本乡经济发展、管理、咨询和协调服务工作,制定并实施乡经济发展规划,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3
、负责辖区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征地工作,确保项目建设施工秩序和稳步推进。
4
、负责为投资者提供政策、办事程序和其他涉及投资事宜的咨询服务。
5
、负责宣传招商引资政策,建立投资企业项目库,对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做好协调服务。
6
、配合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8 0564-8553030 王永锋 司法所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
、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
、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
、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
、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道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9 0564-8258090 胡世清 人社所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负责拟定企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帮助企业依法建立健全统计、财务、会计等制度,负责汇总、审核上报统计资料;负责为企业提供经济、技术、信息咨询和服务;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社会保障资金发放,农村合作医疗、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等职责。
10 0564-8259065 孙林祥 农经站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2
、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财务镇级代理,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3
、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组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4
、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5
、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6
、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工作等。
11 0564-8259400 许红 林业站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1、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和各项林业方针、政策;
2
、依法保护、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3
、制定本区域林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各项林业生产计划,组织和指导农业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
4
、配合林业行政部门主管部门开展资源调查、造林调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森林资源消长和野生动植物物种变化情况;
5
、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管理林木采伐工作;
6
、负责做好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预报、监测和防治工作;
7
、负责本辖区征占用林地的申报、林地林木确权、林权流转等工作;
8
、在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负责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使用权争议;
9
、推广林业科技,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10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工作。
12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朱传春 国土所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3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陶福荣 水保站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乡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乡主要河道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
、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乡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集镇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
3
、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乡节约用水工作。
4
、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表水水质。
5
、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6
、编制全乡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
7
、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管理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利工程。
8
、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镇供水工作。
9
、承担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10
、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  
0564-8259027
周伟 财政所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庐镇乡财政所办公楼一楼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管理、核算、反映辖区内预算内外资金活动,负责办理镇事业单位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会计档案及政府机关单位财务的各项日常业务;编报各单位经费收支计划和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解资金并负责征收政府调控收入;参与制定本镇重要财政经济管理办法。
15 0564-8259001 (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段龙泉 民政办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2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16 0564-8258088 赵永松 乡村振兴办公室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
、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
、负责本乡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4
、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5
、负责本乡防范返贫致贫监测,对全乡所有人口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动态管理等;
6
、协助财政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的请款报账及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7
、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8
、承办县乡村振兴局和本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17 0564-8258090

段龙泉 退役军人服务站 8:00-12:00
14:30-17:30
(工作日)
舒城县庐镇乡237省道庐镇乡刘畈安置房街道便民服务大厅一楼窗口 1、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
2
、做好信访接待,资料建档归类工作。
3
、积极培树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激励作用。
4
、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5
、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6
、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掌握本辖区退役军人政策落实、主要诉求、帮扶解困等方面情况,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7
、加强日常报告和应急反馈。
8
、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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