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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庐镇乡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5 09:47 信息来源:舒城县庐镇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办〔202154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庐镇乡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实施方案 》已经乡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庐镇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1915       


 

庐镇乡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建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的决策部署,切实打通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最后一公里,加快形成全域排查、全面治理、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提升的环保监督格局,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结合庐镇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监督、督查监督和专项监督等监督体系为目标,以解决河长和林长职责之外的人民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为重点,坚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专群结合、人技同防、闭环管理、立行立改原则,围绕领跑六安、链上合肥、融入长三角,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发展思路,不断完善基层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持续保护乡域生态环境质量,保护万佛湖水源头,改善人居环境,为落实全力打造合肥休闲度假后花园和巢湖水源保护生态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按照县政府规划,20219月底前,基本建成县、乡、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及村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制度。到2025年,责任清晰、监督有力、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全面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显著提升。

  三、组织形式

  (一)建立监督网格体系。以自然村为基础网格,形成覆盖自然村、行政村、乡镇的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网格体系。

  (二)设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在行政村内设立若干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从村民小组组长或选聘身体健康、热心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素质较高的退休乡村干部、退休教师、老党员和志愿者等人员中,确任兼职或专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监督员实行日巡查制度,每天向村级监督长报告,无事零报告,发现问题按程序上报,由村级落实专人登记。2500人以下的行政村设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2名,2500人以上的行政村设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3名;乡政府驻地街道设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2名。

  (三)设立乡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村、乡分别设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由村 两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由乡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包保联系村的其他乡班子成员为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副监督长。

  (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体系。乡党委、政府领导生态环境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生态环境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农业、水利、林业、建设等各行业部门(包括河长办、林长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本部门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设立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办公室,与乡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日常统筹和督导工作。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主要是承担河长制、林长制以外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负其责、相得益彰。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推动建立河长、林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职责清晰、一体化调度的环境监管平台,形成分工、合作、互补、高效的环境监管一张网

  四、职责任务

  (一)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职责任务。重点落实发现、排查、登记、上报、监督等5项职责,具体负责网格内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的发现、排查,及时做好登记并上报行政村环境监督长,监督责任网格内问题整改。重点是监督责任网格内大气、水、土壤、固废、危废等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具体包括监督责任网格内的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倾倒、生产生活垃圾乱抛乱放、企事业单位污水废气无序排放、农村面源污染和人民群众身边的其他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二)村(街道)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职责任务。除统筹协调和推进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外,重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的组织、上报、整改、销号、考核等5项职责,具体负责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第一时间上报发现情况并录入数字化监管平台,确保问题有迹可查;对跨区域或超职责能力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上报乡生态环境保护监督长;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销号;负责组织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的考核工作。

  (三)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职责任务。除统筹协调和推进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外,重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的整改、销号、上报、考核等4项职责,具体负责落实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的整改、销号;对跨区域或超职责能力范围内的问题,及时上报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负责组织对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的考核工作;迎接县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职责考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统筹指导全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解决经费保障、人员配置、技术装备、业务培训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等问题。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鼓励创造性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议事、调度、督导、培训、考评工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问题排查、报告、办理、核销工作机制,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选聘、监督、考核、奖惩、培训机制,人防技防相结合、线上线下相协同的信息化监管机制。

  (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监督信息发布渠道,通过微信群、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告县乡村三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名单,在责任区域显著位置设置公示牌,标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和监督员名单、监督电话等内容。社会公众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履责情况。

  (四)建立激励机制。乡财政划拨专项经费用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乡政府对村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进行考核,对村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按每人每月200元发放经济补助,对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成效显著的村进行表彰。同时,建立生态环境志愿者与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监督员监督联动奖励机制。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生态环境义务服务志愿者,发放聘书,鼓励社会广泛参与。对于及时发现突出环境问题,挽回损失和影响的给予一定奖励。对群众举报环境突出问题,经核查属实,给予适当奖励。

  (五)严格责任落实。对涉及问题较多的村,由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对所在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进行约谈,造成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对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严重不负责任,未及时发现、上报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扣除当月补助;年度出现两次以上(含两次)除扣除补助费用外,予以解聘,以后将不再聘用。

  (六)强化督导考核。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办公室会同乡纪委不定期对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如有上级督察检查、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等问题,要立即开展调查核实,督促问题整改。

  

附件:1.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联系村班子成员一览表

          3.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4.各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


附件1

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度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王    乡党委书记

韦发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胡    乡党委副书记

            朱月名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钟义桃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郝虚承  副乡长

王超齐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书生  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乡人大副主席

:詹发来  乡经发办主任

          曹学成   庐镇中心校校长

          唐文成  乡农综中心主任

          薛信东  乡派出所所长

          段龙泉   乡民政助理员

          王永锋  乡司法所所长

          陈少俊  乡财政所所长

          胡世清   乡人社所所长

          朱传春   乡国土所所长

          赵永松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陶福荣  乡水利站站长

              乡林业站站长

          方维娟  乡计生办主任

          王迎春  乡应急管理所所长

              河棚市场监管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郝虚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詹发来同志任专职副主任,邹双文、孙张涛两位同志为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和总结上报等工作。


附件2

 

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工作

联系村班子成员一览表  

    

班子成员

联系村

 

安菜

小街

黄从根

大桥

庐镇

 

和平

朱月名

张冲

钟义桃

江山

郝虚承

黄柏

王超齐

柳林

潘书生

二河

方明明

沈河

 

林河

程光明

姚咀

附件3

庐镇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一、乡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王    乡党委书记

            韦发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监督长:陈    乡人大主席

               黄从根  乡政协工委主任

   乡党委副书记

              朱月名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钟义桃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郝虚承  副乡长

超齐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潘书生  乡党委委员、专武部长

方明明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乡人大副主席

程光明  主任科员

二、村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

  杜代丙  庐镇村党支部书记

  张应大  庐镇村委会主任

汪海中  和平村党支部书记

方竹林  安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朱其顺  小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康健  小街村村委会主任

唐继根  江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刘会华  沈河村党支部书记

杜代文  沈河村委会主任

金立宏  二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杜红旗  黄柏村党支部书记

余同道  黄柏村委会主任

盛祥福  柳林村党支部书记

张时稳  柳林村委会主任

陈长青  张冲村党支部书记

   张冲村委会主任

程俊山  大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华藕台  姚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附件4

各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员

村别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业

监督区域

沈河

李宇平

64

沈河村

林场场长

沈岭 大屋 燕窝 中心 息影 双岭 新屋 林场

沈河

杨加林

55

务农

河坎 虎冲 肖冲 红木崖林场

二河

陈长龙

41

务农

先锋、李屋、朱岗、团结、红岗、柴冲、前进、胜利

二河

方开莲

51

务农

上榜、中榜、下榜、沈屋、双口

街道

杨泽友

59

务农

大树、大塘、兴和、程 祠、新屋

街道

孙自明

53

务农

兴圣、中街、庐镇、街后、炉铺、刘畈、联新

庐镇

程进明

58

务农

大湾、丰相、渣湾、姚湾、大屋、上千寺、杨畈

庐镇

甘圣如

54

务农

中岭、花园、兴义、舒祠、黄屋、高岭

庐镇

胡天贵

65

务农

白果、早岭、佘屋、杜祠、新建、陈院

黄柏

吴相玲

35

务农

河东、红包、朱屋、四冲、土咀、王圩、勿窝、团山、松山、王老、王新、苍湾、胡山、余墩

黄柏

王仕存

39

务农

黄塝、杜屋、新建、佘冲、胜利、西丰、色树、河边、罗岭、黄岭、吴岭、前湾、后湾

姚咀

林如新

58

务农

西冲、湾老、胡湾、色树、观音、廖岩、阳山

姚咀

林卫东

60

务农

草关、朱坎、柏支、新屋、白果、老屋、陈塝

大桥

盛吉松

62

退职村干

高湾、兴中、先锋、湾里、陈老、小圩

大桥

陈运文

62

退职村干

虎示、盛湾、柳树、常湾、粑店

张冲

曹和祥

63

农民

磨冲、合兴、复兴、新明、新义、合胜、阴山

张冲

代先山

47

农民

前湾、大湾、小河、花园、林塝、新屋、石畈

柳林

张光奇

53

务农

柳林街、开甫、管湾、瓦屋

柳林

张应涛

63

务农

余河、安冲、阳山、交湾、老屋

林河

戴泽法

56

务农

杜石、燕岩、苍术、阴山、阳山、滚湾

林河

曹金余

64

务农

皮河、曹新、龙庙、戴屋、刘湾、贺湾

小街

徐贻云

57

务农

塘山、向阳、胡湾、大屋、丰树、塘湾、季湾、小街、林元、中湾、千湾、老院、花院

小街

朱济舟

60

务农

周院、佘店、高院、大树、佘湾、三关、冯兴、小院、香炉、胜利

江山

吴忠会

64

务农

山埠、华庄、老庵、大树、白果

江山

唐述照

55

务农

李新、李院、河西、胡庄、振兴、红星、永兴、光明、唐兴、永丰、长兴、江山、新建

安菜

郭德元

65

退职村干

黄土、余瓦、高湾、百丈、彭老、大树、河东、田畈、许新、河边、院墙、许湾、建设、瓦屋、河坎

安菜

郭德武

65

退职村干

沈湾、程院、茂盛、新元、中心、新屋、祝岭、小河、老屋、大桥

和平

徐兴志

52

务农

茶园、王庄、上石、中畈、小塘、松岭、邓兴、孙湾、熊老、大树、徐兴、徐老

和平

汪德玉

29

务农

丁冲、油坊、青田、方冲、洪庙、汪湾、上院、中院、陈湾、白畈、小岭、新店

和平

程俊春

49

务农

冯河、大圣、中河、白云、沈湾、五桂、公和、棠岭、王老、夹衖、皂角、杀岭、五房、新民

乡总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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