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宣传生态文明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环保政策;
2、负责农村生污水微动力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
3、督促企业做好污水治理和达标排放工作;
4、督促淘汰和改造不达标的燃煤锅炉,推广清洁能源;
5、督促落实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调解处理环境信访投诉;
6、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做好项目环评、企业排污许可等工作;
7、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负责人:胡翔(主任)
三.在岗人员名单及职务:邹双文(工作人员)、孙张涛(工作人员)
四.办公地址:庐镇乡刘畈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
五.办公电话:0564-8259001( 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无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
六.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