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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庐镇乡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6 16:59 信息来源:舒城县庐镇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办〔202431

     

    各村,相关站所办: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舒城县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庐镇乡村级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庐镇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466日       


     

    庐镇乡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

    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舒城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用好衔接资金,推动我乡项目建设,强化项目资产后续管护,确保衔接扶贫)资金项目资产在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市县关于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的部署要求,重点聚焦资金使用、项目管理、资产运管等关键环节,重点排查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坚决整治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最大程度发挥好资金项目资产效益,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坚实保障。

    二、整治范围

    2021 年以来各县(市、区)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实施的项目及形成的资产,脱贫攻坚期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其中,相关站所办负责对应站所办组织实施的衔接资金项目及资产的排查整改,并协助各村做好整治;乡村振兴办、项目办、各村负责到村、到户各类型衔接资金项目及资产排查整改。

    三、重点任务

    聚焦审计监督、群众反映、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核评估等发现的资金、项目、资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整治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发掘问题线索,明确整改时限,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重点整治3个方面10个具体问题:

    (一)资金方面 

    1.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违规将财政衔接资金用于负面清单事项;是否存在超范围使用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资金长时间滞留闲置影响使用效益等情况;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截留挪用、贪污侵占、违规出借等违纪违规违法问题。

    2.资金支出。是否存在以拨代支、虚列支出、明显超进度付款等抬高支出进度的情况;是否存在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人为提高支付门槛、报而不批、压而不拨、迟拨滞拨等拖欠资金问题;是否存在资金拨付程序不合规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及时全额兑现农户补助等问题;是否严格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

    (二)项目方面

    3.项目安排。是否存在优亲厚友、以权谋私等违规安排项目问题;是否存在用衔接资金项目送人情、搞关系等现象;是否存在盲目决策,导致项目不符合实际、频繁调整、无法实施等问题;是否存在安排华而不实的景观项目、堆盆景垒大户项目、形象工程面子工程项目;是否按程序开展项目谋划和入库工作;是否存在安排非项目库项目及非年度实施计划项目;是否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

    4.项目实施。是否存在项目批复、建设、验收内容不一致问题;是否存在随意频繁调整变更项目内容,项目调整变更程序不合规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超过开工完工时限要求,迟迟不开工、不完工现象;是否存在虚报项目进度问题;是否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告公示。

    5.项目验收。是否存在验收程序不规范问题;是否存在虚假验收,报验实际未验问题;是否存在验收不认真、走过场,通过验收内容与实际建设内容不一致等问题;是否存在项目长期不验收,造成项目尾款滞留问题。

    6.招标采购。项目实施和管理过程中有关事项属于政府招标采购范围的,是否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应招未招、拆标发包、明招暗定、先建后招等现象;是否存在不合理设置招标条件,招标采购委托方、中标方存在关联,招标采购围标、串标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变更招标内容,签订合同存在明显瑕疵导致重大损失等问题;是否存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采购等行为。

    (三)资产方面 

    7.后续管护。是否按规定开展项目确权、移交、登记等工作;是否分类开展项目管护工作,制定管护方案,落实管护责任,保障资产正常运转;资产管护公益性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效落实资产管护经费。

    8.资产运营。经营性资产是否存在长期闲置、低效问题;是否组织开展经营性资产运营情况风险监测;针对闲置低效资产是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盘活利用;经营性资产收益能否及时到位;经营性资产联农带农机制是否紧密。

    9.收益分配。资产收益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用途进行分配;是否存在分配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在收益分配过程中是否存在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等问题;收益分配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收益长期闲置问题;是否存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等现象。

    10.资产处置。是否按规定程序谨慎开展资产处置;是否存在因损毁、烂尾导致资产名存实亡问题;是否存在权益类资产到期不能收回问题;是否存在借资产盘活名义对无需处置资产进行处置和虚假交易问题;是否存在侵占掠夺资产问题。

    四、工作阶段 

    20246月初至202410月底,集中开展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共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67日前)。相关站所办、各村要深刻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细化整治内容和任务措施,靶向施策、精准发力。乡内成立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全面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67日-726日)。召开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题会议,明确整治任务和相关主体责任,对照10个方面集中整治重点开展全面自查。对2021年以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绩效评价、督查暗访、考评评估等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主要检视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要纳入本次整改问题清单,细化实化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按期整改到位,排查的问题要同步报送乡村振兴办,由工作专班协助解决问题。乡、村要建立问题、责任、措施、时限四项清单,并按序时进度认真抓好整改。并于726前全部争取分类处置到位。

    (三)督导检查阶段(726日-920日)。重点聚焦四项清单,在全面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乡级将对群众反映问题突出的重点单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不定期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违法重要线索移送乡纪委严肃追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项目和资产,进行集中核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920日-1021日)。坚持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完善提升要求,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认真分析研判,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具体措施,形成常态长效的管理制度。强化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廉政风险防控,分层分类建立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开展重点项目资产、重大项目资产调度,加强权力监督,持续巩固拓展集中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开展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是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行动,是保证衔接资金项目和资产发挥实效的重要举措。相关站所办、各村要高度重视,明确工作内容,强化沟通协作,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群众参与,明确工作目标。相关站所办、各村在开展整治工作过程中,要主动征求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并填写群众诉求登记表。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逐个问题分析原因、精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建立整改台账,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对账销号。

    (三)坚持举一反三,巩固工作成效。相关站所办、各村要坚持举一反三,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入查摆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补上制度漏洞,确保同类问题不再发生。

    (四)严格考核评估,突出成果运用。各村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4年度考评,对发现存在排查整改落实不到位的村,将从重扣分,确保集中整治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附件1:庐镇乡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附件1:

     

    庐镇乡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产管理领域

    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现成立庐镇乡财政衔接资金及扶贫项目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班,具体如下:

    一、专班人员组成

     长:韦发长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陈    乡人大主席

       乡党委副书记

    朱月名  副乡长

       副乡长

          王超齐  乡党委委员

       乡人大副主席

     员:陶福荣  乡水保站站长

    汪书社  乡项目办副主任

       乡财政所所长

    赵永松  乡乡村振兴办主任

    徐志鹏  乡乡村振兴办副主任

    王增勇  乡项目办工作人员

    二、其他事项

    (一)专班办公室设在乡乡村振兴办,由乡村振兴办具体承担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二)工作专班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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