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组织、乡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加强我乡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保证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及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中央有关“三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以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稳定为目标,以维护农民利益为重点,以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为抓手,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农民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断取得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新成效,为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有力保证。
二、方法步骤
此次活动分学习教育、对照检查、完善制度、整改验收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阶段(4月5日一4月30日)
1、集中学习。各党组织要集中3-5天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若干规定》。各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做学习,做出表率。乡班子成员要到所联系的党组织以学习贯彻《若干规定》为内容,分别上一次廉政党课和参加一次民主生活会。
2、营造氛围。要利用广播、网络、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让《若干规定》成为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标尺。
3、公开承诺。各乡村干部要做出承诺,并通过公开栏、广播、网络等宣传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二)对照检查阶段(5月1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各党组织要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发征询函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对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进行整理、归纳,于6月1日前报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认真对照检查。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若干规定》中“8条禁止41个不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履行职责情况,逐条对照检查,找准存在问题,形成专题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在公开栏公示。
3、上报材料。各党组织要将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形成专题报告,在接受群众评议的基础上,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于5月30日前报送乡纪委办。
(三)完善制度阶段(6月1日-6月30日)
1、建立长效机制。各党组织要按照《若干规定》的要求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出有效管用的制度,进一步形成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权的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长效机制。
2、完善配套制度。民主决策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乡镇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一事一议”制度。组织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制度,农村基层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群众监督方面,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基层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方面,要进一步强化“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不断完善财务收入管理、财务开支审批、财务预决算、资金管理岗位责任、财务公开等农村集体资金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资产清查、台账、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等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资源登记簿、公开协商和招标投标、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集体建设用地收益专项管理等农村集体资源管理制度。乡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党务公开方面,要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乡政务公开目录及相关配套制度,学校、医院、供水、供电等与农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目录及相关配套制度,党务公开办法,对不公开、假公开、不及时公开的责任追究办法。
3、加强督促指导。乡纪委将对农村基层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各项廉洁履行职责规定和制度的情况给予及时指导和帮助,督促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认真执行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四)整改验收阶段(7月1日-9月30日)
1、认真组织整改。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农村基层干部,在征求意见、对照检查和干群评议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整改。要从自身实际出发,突出重点,着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能够自纠的问题,要主动在规定期限之内( 7月30日前)纠正到位。超过规定期限没有纠正或者没有纠正到位的,视情节追究责任。
2、开展述廉评议。各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干部进行述廉,把落实《若干规定》情况作为述廉的一项重要内容。
3、督导检查验收。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工作,乡将组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或一般性问题,当场指出,及时纠正;对检查中发现的普遍性或突出问题,经认真分析梳理形成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各党组织和全乡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站在保持党的纯洁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若干规定》的重要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精神上来,统一到《若干规定》的各项要求上来,切实把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作为一项紧迫的现实任务和长远的战略任务来抓,切实增强学习贯彻《若干规定》的自觉性,牢记《若干规定》,执行《若干规定》,坚决纠正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廉洁履职意识,始终保持爱民、为民、富民、安民的工作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把握新机遇,推动全乡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主要负责同志要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走过场、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敷衍应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保证学习贯彻《若干规定》收到实效。
3、注重总结经验。各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学习贯彻《若干规定》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全面分析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一些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积极推广,大力宣传,在农村基层干部中营造廉洁履行职责的良好氛围。
2012年4月5日
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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