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首页
领导之窗
信息公开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解读回应
政府数据
魅力舒城
首页
领导
公开
服务
互动
解读
数据
魅力
智能检索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柏林乡
>
财政专项资金
>
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
>
政策与标准
索
引
号:
00323809X/201511-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11-10
发布机构:
舒城县柏林乡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舒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11-10
名
称:
资金来源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23809X/201511-00036
信息分类:
政策与标准
内容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15-11-10
发布机构:
舒城县柏林乡
文
号: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来源单位:
舒城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5-11-10
名
称:
资金来源
关
键
词:
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5-11-10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次
字体:
[
大
中
小
]
我要纠错
各省申请中央财政农业救灾资金应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向财政部、农业部申报。农业部直属垦区申请救灾资金由农业部向财政部申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