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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柏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26 08:07 信息来源:舒城县柏林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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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林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

 

为持续推进全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舒城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舒安〔2020〕11号)要求,特制定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实施方案,作为2021年度柏林乡“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内容,通过攻坚行动排查消除一批重大隐患问题,加强各项安全措施贯彻力度,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切实成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强化安全生产各项责任措施的落实,在《柏林乡“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框架内,采取条块结合、阶段推进、重点攻坚的方式,全面展开集中攻坚行动,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底。

三、行动内容

攻坚行动重点围绕“三个一”即“一个突出、一个攻坚、一个提升”的措施,攻坚克难,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升全乡安全生产水平。

(一)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舒城县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实施意见》、《舒城县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细则》贯彻力度。

1.压实党政领导干部责任,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巡查,完善评价指标,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发挥考核巡查的“指挥棒”作用。(牵头责任单位:乡政府,协同责任单位:乡直各单位)

2.增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修订完善乡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动理清监管事权、消除监管盲区。(牵头责任单位:乡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充分发挥乡安委会7个专项领导小组作用,各小组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牵头完成各项任务,筑牢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防线。(责任单位:乡各专项领导小组、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3.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按照《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开展自查,相关部门按照《清单》开展检查执法,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提升企业本质安全的根本落脚点,确保监管全覆盖。一是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生产经营全过程;二是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强化安全投入,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健全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机制,加大风险辨识告知、非常态作业强制安全报备等制度推进力度,提升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能力;五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提升网格化安全监管工作推进强度,全面推行“安全顾问”制度。(牵头责任单位:乡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二)攻坚解决重点安全生产难题

1.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针对工贸行业普遍存在的历史欠账多、安全投入不足、企业管理水平低、基本台账不健全等问题,扎实开展工贸八大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年”活动。一是抓好工贸行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加强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联动监管,对不履行“三同时”的企业加大惩处力度;二是开展精准诊断,逐行业、逐领域精准诊断,形成监管模版并推广,实现安全生产水平整体提级;三是组建工贸企业专项督导服务队,建立工贸企业任务和监管执法清单,分批次强化任务督导。(牵头责任单位:乡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乡经发办)

2.强化农村自建房过程监管。针对农村自建房领域存在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工匠安全防范意识不强等隐患问题,全面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一是督促出台加强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管理的规范文件,明确行业和属地责任,强化农村自建房审批,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二是强化农村自建房过程管控,落实施工关键环节的现场指导和巡查,狠抓非常态作业强制安全报备;三是加强施工队伍负责人和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安全知识、提升安全意识。(牵头责任单位:乡国土所、乡农综中心,协同责任单位:各村)

3.落实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监管。针对农民自备船存在的部门和属地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使用人员安全意识差、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结合《关于加强乡镇自用船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舒安办明电〔2021〕2号)开展农民自备船专项治理。一是理清监管责任,明确涉及部门和乡镇的安全职责;二是开展自备船只隐患排查,加强自备船只摸排造册,逐一对船体进行检查,规范配备救援装备;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惩处非法载人、载货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乡公路办、乡农综中心、乡派出所)

4.规范企业自备油库建设标准。针对企业自备油库摸排不清、安全管控措施不足、个别存在非法经营成品油的行为,开展企业自备油库专项整治。一是认真开展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企业自备油库档案;二是根据《关于对企业自备油罐开展安全现状评价的通知》(舒应急〔2021〕21号),严格自备油罐申报、建设程序和条件,明确建设标准;三是采取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严厉打击利用企业自备油库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牵头责任单位:干汊河市场监管所,协同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安监所)

5.落实市政消防设施维护机制。针对市政消防栓等设施维护单位职责不清,部分消防设施年久失修等问题,建立健全市政消防设施维护机制,一是建立消防栓等设施养护制度,明确维护责任单位;二是确定消防栓维护专项资金和人员,做好维护保障;三是定期开展消防栓等设施检查督查。(牵头责任单位:乡行政执法中队,协同责任单位:乡派出所)

6.严格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经营管理。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在储存、充装、运输、销售、使用各环节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综合整治,杜绝市场上无证经营、充装超期钢瓶、非法储存、倒气、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一是建立钢瓶溯源、实名制销售等管理制度,落实长效安全监管机制;二是明确各部门和液化石油气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三是严厉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市场整顿,严厉打击非法行为。(牵头责任单位:乡行政执法中队,协同责任单位:干汊河市场监管所、乡派出所、乡安监所)

7.餐饮服务单位醇基燃料火灾隐患治理。针对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醇基燃料容器、管道及相关消防设施安全不达标、火灾隐患较大的局面,开展醇基燃料火灾隐患专项治理,一是摸清使用醇基燃料的餐饮服务单位,建立台账;二是制定醇基燃料购买、储存、使用和管理规范,督促有关餐饮服务单位按要求整改落实;三是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醇基燃料经营和餐饮服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检查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牵头责任单位:乡食安办,协同责任单位:干汊河市场监管所、乡派出所、乡安监所)

8.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管理。针对部分企业存在特种设备没有依法办理使用登记或没有定期检测,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现象,开展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证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一是加强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知识宣传普及,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是督促企业认真开展专项自查,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依法进行登记、检测和培训考核;三是严厉打击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干汊河市场监管所、乡安监所)

9.消除新业态安全监管盲区。针对近年来出现的“想不到”“管不到”监管盲区问题,加强摸底排查,填补监管漏洞。一是强化旅游景区设施设备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健全完善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机制;二是根据《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全面开展停产企业风险排查的紧急通知》(舒安办明电〔2021〕5号),开展“厂中厂”“园中园”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停产、空置、废弃厂房,消除安全和消防隐患;三是加强新能源电池生产、组装、回收的安全监管,提升新能源电池行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责任单位:乡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三)提升基层末端安全意识

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打通安全监管链条,将安全知识和风险防控措施贯彻到基层一线,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围。一是提升全民安全防护意识,通过多渠道、多领域、多方位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高坠、物体打击等风险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安全意识;二是开展“班前三分钟、五个讲清楚”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活动,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长每天召开班前会,利用三分钟时间对一线员工做到“五个讲清楚”,即岗位任务讲清楚、安全风险讲清楚、防范措施讲清楚、应急方案讲清楚、安全责任讲清楚;三是推进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营造浓厚企业文化氛围,提升广大职工参与感、荣誉感。(牵头责任单位:乡安监所,协同责任单位: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

乡直各单位、乡7个专项领导小组根据本方案,认真分析研究自身存在问题和攻坚目标,明确攻坚问题整改措施、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二)集中攻坚阶段(4月1日至10月31日)

乡直各单位、乡7个专项领导小组要全面落实各项措施,根据攻坚内容,逐项完成任务。乡安委会将协调督促措施落实,同时加大工作调度和督导检查,对进展缓慢、攻坚不力的单位和小组将及时进行通报,督促各单位、各小组将隐患问题及时攻坚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

认真总结本次集中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长效机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补充完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乡直各单位、各专项领导小组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以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开展集中攻坚,针对本地、本单位、本整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研究制定出集中攻坚阶段方案,配强三年行动专班人员,加强“两个清单”报送,确保本次集中攻坚行动序时推进。

(二)细化举措,攻坚克难

乡直各单位、各专项领导小组要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隐患排查,针对不同的问题隐患,采取不同的措施和方法。对于能解决的,要制定措施和时限,确保按时完成整改,对问题整改消除难度大、涉及单位多,难以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书面报乡安委会协调解决。

(三)加强督导,严肃问责

乡直各单位、各专项领导小组要有“打硬仗”“啃骨头”的决心,咬定目标、全力以赴,隐患不除、攻坚不已。乡安委会将不定期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并及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乡安办根据督查调度情况据实予以评分。对工作措施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予以问责。

乡直各单位、各专项领导小组要于每月20日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上报《柏林乡生产安全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行动进度表》(见附件),同时要继续上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两个清单”;2021年10月25日前上报专项整治集中攻坚阶段小结,乡安监所将及时整理汇总上报至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

乡专项整治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所,联系电话:8958002;联系人:王立生。


 

 

 

                             柏林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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