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舒城县柏林乡 >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柏林乡土地巡查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制定背景和依据

发布时间:2021-06-16 09:30 信息来源:舒城县柏林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全面强化土地巡查管理工作,切实履行保护耕地责任,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规行为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舒农房办20211号(关于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通知)要求,结合柏林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工作目标

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在土地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乡、村、组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八不准”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乱占耕地建房的违法行为,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四、主要方案和措施

全乡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行乡、村、组三级管理,划区分片,形成乡、村、组三位一体的土地监管网格体系。

()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以乡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一级网格长由乡长担任。一级网格内划片分组,乡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按照联系村责任分工,担任所包村的网格分片片长,乡包村干部为一级网络巡查员,负责所包村内土地监管。

2.二级网格。以村行政区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两委”,二级网格长由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本村土地监管。

3.三级网格。以生产组为单元建立三级网格,三级网格长由村包片村干担任,负责各片的巡查任务,网格员由村民组长担任,负责包片生产组土地巡查监管。

(二)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主要负责制定全乡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实施方案;对辖区内土地保护工作负主体责任,落实好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负责辖区内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负责实施土地监管和巡查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拆除违法建筑,消除违法状态;监督、考核二、三级网格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建立全乡违法占地查处台账。

2.二、三级网格。“两委”履行对本村集体组织范围内的土地巡查、监护、报告职责,二、三级网格责任人是辖区内土地保护的第一道监管防线和第一报告人,要切实加强监管。要将责任具体落实到人,负责对辖区的各类土地利用行为进行巡查,对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并制止。督促违法当事人消除违法状态,并及时向上级网格报告;配合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查处违法行为。

3.乡纪委。负责对参与违法建设的党员干部进行严肃处理;对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的部门和有关人员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4.乡宣传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及时收集、反馈有关网络舆情,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化解舆论危机。

5.国土所、农综中心。落实乡政府开展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安排;对二、三级网格的建立及日常工作进行督导;调查处理本行政区域内土地问题,全面排查和参与处理各类土地问题;定期开展土地巡查工作,严防土地违法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土地监管档案,对所有处理的土地问题组卷归档、登记汇总;定期向乡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辖区内土地监管情况;专项问题单独汇报,突发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落实好土地管理共同监管责任。

6.派出所。负责维护打击违法建设行动现场的治安秩序,依法处置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严厉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护执法人员的安全。

7.司法所。负责打击违法建设行动的法律保障工作,确保打击行动依法依规开展。

8.供电所、水厂。负责对没有合法手续的用户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积极配合做好查处打击违法建设工作,严厉查处为违法建设提供水电的用户。

9.林业站。负责辖区内林业用地的监督管理。

10.水利站。负责辖区内河道及水利设施的监督管理。

()网格内容

1.实行五定。: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区域、定奖惩。做到责任主体明确、网格边界清晰、目标任务具体。

2.定期巡查。村级每天巡查,乡每周巡查;乡每季度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做到及时发现和有效制止土地违法行为。

3.动态管理。三级土地监管网格内各责任人及巡查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出现人事变动或人员调整时,及时进行补充调整。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柏林乡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乡网格化土地监管体系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束克玉兼任。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组长。网格化管理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保护耕地、打击违法占地工作。

(二)建立网格化管理“零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网格员网格化巡查责任,确保信息及早捕获、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村每周向乡国土所和农经站上报本辖区内乱占耕地建房发现及处置情况,同时报送乡纪委监委,当期无新增的实行“零报告”。

(三)完善奖励措施。将网格化土地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体系,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实施奖惩,并与村干部绩效、评先评优相挂钩(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严格责任追究。对片区网格内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未巡查、发现不及时、制止不及时、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违法占地面积较大或重大违法占地行为的村,对相关责任人视情况轻重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对村“两委”以收取承包费、占地费保证金及其他形式同意或默许违法占地,造成既成事实和集体财产流失的;擅自将集体农用地出租、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带头违法或纵容违法占地的;因监管不力,致使本村年度内出现违法占地且情节比较严重的,给予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各成员单位履职不到位、发现不及时、处置不力、推诿扯皮、瞒报漏报造成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