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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征集】《柏林乡2021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2021-04-05 12:18 信息来源:舒城县柏林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根据乡党委、政府要求,《柏林乡2021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草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5日—2021年5月5日

请将意见稿寄至:柏林乡人民政府(邮政编码:231370),并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邮箱:948881299@qq.com

联系电话:0564-8958368



草案如下:

 

柏林乡2021年度“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方案(草案)

各村: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群体抵御意外伤害能力,根据全国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5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4号)和县老龄委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舒老龄[2021]4号)要求,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经乡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老年健康保障为目标,健全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工作机制,不断扩大老年人投保覆盖面,巩固提高承保覆盖率

1、2021年5月31日前完成参保率60%以上,含政府为困难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

2、2021年6月30日前确保各村老年人参保率达85%以上,力争全覆盖。

二、参保方案

1.参保人群:年龄在60周岁(1961年12月31日前出生)至90周岁(1931年1月1日后出生)的老年人。60周岁以下的可参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

2.保费缴纳标准:每人每份保费缴纳标准为50元(每人最多可购买两份)。

3.保险期限和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额15000元;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额15000元。

4.参保办理方式:

个人购买保险时,直接到所在村进行登记、缴费,填写个人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村委会填发“舒城县‘银龄安康行动’通知书”给个人,并及时将投保信息、保费,报送到乡汇总;再由乡会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办理承保交接手续。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在确认保费到账、接收投保人员信息完整(含电子档)、投保单盖章齐全的情况下,予以承保,并以乡或村为单位出具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统一交乡或村。

5、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为困难老人出资购买银龄安康保险(须经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

6.生效日期:对以村集中办理的个人投保,每月1日至15日到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当月16日;每月16日至30日(或31日)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组,乡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民政等工作人员为成员,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吴远荣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龚维锋同志负责保费收缴等具体业务。

2、建立督导机制。乡将对村“银龄安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度慢的村进行调度,并适时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村要“银龄安康行动”是惠民德政民生工程这一高度,扎实推进“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村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积极谋划,统筹兼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任务。

2、加强宣传。“银龄安康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各村要通过会议、广播、微信群、QQ群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银龄安康行动”的目的、意义,促进乡“银龄安康行动”顺利开展。

3、严明财经纪律,及时上缴保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挪用保费,若造成脱保漏保等现象责任由村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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