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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柏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3-04 15:49 信息来源:舒城县柏林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一、制作背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和消防救援局“2-18”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自建房较大火灾事故教训,全力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高度稳定,柏林乡联合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市场监管所、乡安监所深入全乡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杜绝“小火亡人”事故发生。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制作意义

为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全面筑牢基层火灾防控基础,强化重点场所管控力度,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结合我乡消防工作实际,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部署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行动,助力构建平安柏林。

三、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实际,乡安监所负责起草《柏林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文件初稿。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程邦平负责对文件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乡主要负责人对文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定稿。提交乡党委会议审议形成最终定稿。

四、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3个月的集中排查治理,重点摸清我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梳理农村独居老人及工业厂房、工业用地改建的经营性场所底数,聚焦设施建设、施工改造、物防技防、人员管控、基层治理、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发挥基层综合治理优势,总结经验做法,完善制度标准,探索形成全链条管控工作机制,积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火灾高风险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五、主要内容

《方案》共有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 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摸清我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的基本底数实情和消防安全现状意义重大。

第二部分: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决定从3月份起至 5 月 31 日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该项工作。

第三部分:开展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 火灾风险综合治理主要在于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3 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用于居住的自建房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含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安全出口数量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对电动自行车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私拉乱接电线、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

第四部分:该项工作关系人民安全,意义重大,一要明确主体责任、强化主体责任,各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将其作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阶段的重要内容。二要建立健全机制,确保长期有效,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提升本质安全

六、重要举措与创新举措

(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3月15日前,各村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对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宿舍开展摸底排查,逐单位、逐场所填报登记表,建立工作台账;至4月30日,完成重点排查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火灾高风险场所。

(二)按照“三管三必须”、“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处理未经审批擅自从事生产、经营、租住行为,加大风险排查力度,确保闭环管理。

(三)开展“入户宣传”、“上门提醒”,发放消防安全宣传画、张贴提示标语,结合场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对一、面对面”宣传教育。

七、保障措施和下步打算

(一)高度重视此次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严格落实综合治理“十二条”刚性措施,将此次专项整治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日常督导检查、年终考核评比重要内容,强化跟踪问效。

(三)将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纳入地方民生工程实施项目,借鉴亳州“一镇一委一站”建设经验,学习金寨“三建三联”工作模式,充实完善各行政村消防安全组织。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柏林乡党政与社会事务中心

解读人:王立生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958368

政策咨询地址:柏林乡人民政府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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