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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文件】关于做好2022年“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的通知(有效)

发布时间:2022-05-15 09:38 信息来源:舒城县柏林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和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精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升老年群体抵御意外伤害能力,按照《关于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全国老龄办发〔20163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7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皖老龄办〔20213号)、《关于印发2022年六安市“银龄安康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老龄办〔20223号),现就做好2022年全乡“银龄安康行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改善老年健康保障为目标,健全老年人抵御意外风险工作机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巩固提高参保覆盖率,不断扩大老年人保障范围。

2022年,继续做好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害综合保险工作,实现全乡60-90周岁的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和重点优抚对象应保尽保;持续提高全县60-90周岁老年人群参保率,确保各村达到90%以上、力争全覆盖。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20225月至31日前完成参保率70%以上,含政府为困难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二阶段:2022615日前确保各村老年人参保率达90%以上,力争全覆盖。

三、参保方案

(一)参保对象:年龄在60周岁(含)至90周岁(含)的城乡老年人(196211日至19321231日出生)(50-59岁的居民,可参加小额人身保险)。

(二)保费标准与保险内容:

1.重点保障对象参保,由政府统一购买。政府出资为重点保障对象(特困供养老人、低保老人、老年重点优抚对象)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每份40元(另由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每份补贴10元)。保险内容为: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金额15000元;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金额15000元。

2.个人参保,每人可任选以下一个标准。

标准一:保费60//年,保险内容为: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6000元;因意外住院,每天按20元给付住院护理津贴(单次住院护理津贴给付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住院护理津贴给付不超过180天);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金额15000元;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金额15000元。

标准二:保费100//年,保险内容为:保险期限为一年,在承保期限内,因意外医疗,每份保险最高可报销医疗费10000元;因意外住院,每天按50元给付住院护理津贴(单次住院护理津贴给付不超过90天,全年累计住院护理津贴给付不超过180天);因意外伤残,每份保险最高赔付金额20000元;因意外身故,每份保险赔付金额20000元。

三)保险险种《国寿夕阳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国寿附加夕阳保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等三个险种。

(四)办理方式: 

1.政府出资参保的:参保对象由所在村委员会和乡政府共同负责,将名单上报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审批;由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与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对接,集中办理缴费等承保手续,并将具体参保情况反馈至乡政府,再由各村填发“参保告知书”,通知到每个参保对象。

2.单位或集体共同参保的:由参保单位或集体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将参保名册报送乡政府,由乡政府与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接洽,及时办理好承保相关手续。

3.个人参保的:个人自愿选定参保标准后,直接到所在村进行登记、缴费,填写个人姓名、性别、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由村委会填发“舒城县‘银龄安康行动’通知书”给个人,并及时将投保信息、保费汇总报送乡乡政府;再由乡政府会同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乡镇老龄险负责人办理承保交接手续。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在确认保费到账、接收投保人员信息完整(电子档)、投保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予以承保,并以乡政府或村为单位出具保险合同和保费发票,统一交乡政府或村委会。

4.生效日期:政府出资参保的,生效日期为61日。自主缴费参保的,原则上按缴费时间,指定生效日期。即每月1日至15日到中国人寿舒城支公司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当月16日;每月16日至30日(或31日)报账的,指定生效时间为次月1日。自保单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充分认识实施老龄险的必要性,认识开展“银龄安康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乡成立“银龄安康行动”工作组,明确乡人大主席汪才俊同志任组长,民政、老龄委等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吴远荣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龚维锋同志负责保费收缴等具体业务工作。各村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积极谋划,统筹兼顾,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参保任务。

(二)建立督导机制,适时加强调度。乡将对“银龄安康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工作进度慢的村进行调度,并适时予以通报。

(三)积极宣传推广,做好政策解释。各地各单位要就开展“银龄安康行动”进行多形式、深入广泛宣传,特别是宣传2022年老龄险的新标准、新内容、新要求,让所有参保对象明白老龄险保障内容和理赔要求,让全社会充分认识实施“银龄安康行动”是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大力倡导和推动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参与老年人意外险捐赠工作,鼓励老年人自愿参保、子女为父母积极投保,形成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应对老年人意外风险的合力。 

(四)严明财经纪律,及时上缴保费。各村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挪用保费,若造成脱保、漏保现象,责任由村负责。


 

 柏林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2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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