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办〔2023〕52号
柏林乡2023年农业水费征收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抓好 2023 年度农业水费征收工作,进一步规范农业生产性水费征收管理,确保水费足额征收到位,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23〕3号)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乡农业生产性水费征收管理工作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任务及标准
根据《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3 年农业水费征收工作的通知》(舒政办〔2023〕3号)文件,对2023年农业水费进行征收。2023年我乡农业水费征收计划任务数为1406977元,征收标准与上年相同,为26.84元/亩。任务具体到村数字见附表。
二、征收时间、方法和步骤
一是准备阶段(6月3日至6月7月)。
各村及时召开村民代表会,全面发动宣传部署2023年农业水费收缴工作,并利用广播、标语、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水费收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征收任务、时间、要求和措施,增强广大干群主动完成农业水费收缴的积极性。
二是征收阶段(6月8日至6月24日)。
今年征收任务继续实行定点、定时、定额的“三定”方式,以村设点,动员农户到村部集中缴款。
三是结算阶段(6月25日至6月28日)。
今年农业水费结算采取《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专用收据》,不再通过乡财政代管资金账户划拨,资金直达舒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中心。各村向群众开具《自收汇缴非定额收据》进行水费收缴,乡财政向各村开具《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电子缴款书》。
三、工作要求
1、规范征管行为。各村必须严格按照水费文件征收标准,向广大农户宣传动员,严禁趁机搭车收费、加码收费和卡外收费。严禁使用其它条据收款或收款不开票。坚持专人开票收款,收取款额必须妥善保管,严禁坐收坐支,严禁截留挪用。
2、强化减 负监管。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税改和减负工作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大局意识,凡不符合上级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坚决不能收取。凡违反规定擅自加重提高水费标准的行为,一经发现,坚决对有关责任人和相关人员予以严肃处理。
3.严肃工作纪律。各村在农业水费收缴期间必须全力以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投入到收缴工作中去。票据填写要规范,款项结算要及时,严禁截留、挪用所收款项和结账拖拉现象。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村,乡将适时开展调度,同时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相挂钩,并纳入年终综合考评。农业水费收缴期间,乡财政将不定期公布各村进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以推动全乡任务按期完成。
柏林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