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办〔2023〕96号
关于印发《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现将《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柏林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11月21日
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推进我乡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解决扬尘污染突出问题,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特制定此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生态环境保护会议精神和县相关要求,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意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聚焦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工业企业扬尘及农业生产扬尘等影响我乡环境质量的关键领域,突出重点、猛攻难点、补齐弱点,确保全年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提升。
二、工作目标
围绕“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做好源头控制和末端治理相结合整治措施,切实推进扬尘防治精细化、常态化,有效降低各类扬尘源对空气质量的不利影响,实现PM10和PM2.5同比改善,助力全县年度空气环境质量指标任务完成。
三、主要任务
(一)建筑扬尘治理
1.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严格全过程管控,落实“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易扬尘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口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主要道路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现场无明显扬尘、积尘。(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项目办、各村)
2. 农户新建房和拆迁安置区建房扬尘治理。土地增减挂、农户新建房屋拆除老旧房屋应当采取避尘措施。农户新建房屋和拆迁安置小区新建房屋时,建筑垃圾(渣土) 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上路前必须进行冲洗和覆盖;从严审查建筑垃圾转运处置,严禁上路抛洒、随意倾倒。(责任单位:乡村振兴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集镇办、各村)
3. 在建工程扬尘治理。由国家建设的高速公路和由政府投资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网改造、土地整治和土地治理项目、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在建工程,应带头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责任单位:项目办、乡村振兴办、公路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综中心、水利站、集镇办、各村)
(二)道路扬尘治理
4. 集镇道路扬尘治理。乡政府驻地秦桥街道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秦桥大道加强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路面及绿化带不得出现明显积尘。路面破损导致车辆抛洒的,应及时维修改造。空气质量恶化时,应加大道路洒水降尘作业力度,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明确洒扫次数和标准,强化保洁企业考核奖惩。(责任单位:集镇办)
5. 街道周边干道及村组道路扬尘治理。国省县干道两侧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扬尘,提高机械化清扫率。对街道进出口主干道和扬尘污染问题较重的路段,应加大洒水、洗扫、喷雾等作业频次。村组道路清扫及时,保持路面干净整洁。 (责任单位:公路办、集镇办、各村)
6. 运输车辆综合治理。对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粉状物料运输车等,应严格落实密闭运输和冲洗保洁措施,杜绝上路车辆超限超载、抛洒滴漏以及使用排放不达标车辆和使用农用车运输渣土等行为。(责任单位:集镇办、公路办)
(三)工业企业及农业生产扬尘治理
7. 工业企业及其堆场扬尘治理。工业企业物料堆场等易产生扬尘的场所应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产生粉尘的环节应配备集中收集处理等设施,严格控制粉尘排放,做到出场车辆清洁,厂区道路无积尘。(责任单位:环保办、经发办)
8. 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治理。 持续提升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易产生扬尘物料贮存要求,场区无积尘,罐车车身整洁和尾部无污染,铲车作业区采取降尘抑尘措施,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装置。规范安装并正常使用颗粒物自动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责任单位:经发办、乡村振兴办)
9. 农业生产扬尘治理。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农业作业机械实行车辆转运,确需在道路上行驶的,对路面散落的泥土及时进行清扫保洁。农业收储企业要实行全封闭式加工,运输过程中要清洁化。 (责任单位:农综中心、各村)
四、时间安排
1. 全面排查阶段(11月21日-11月26日)。各村与相关责任单位联合行动,深入各类建筑工地、交通主干道、相关工业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填写《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问题清单》(附件),于2023年11月27日上午下班前报送到乡环保办.
联系人:袁昌明
联系电话:0564-8958368
邮箱:553197756@qq.com
2.集中治理阶段(11月27日-12月23日)。各村和相关责任单位,严格落实责任,对照问题台账,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逐一整改销号。乡环保办将组织开展拉网式督查检查,对瞒报、漏报及整改不力等情况进行通报。
3. 总结提升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各村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典型、实践典型、用好典型。对已经建立起的工作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形成长效机制,并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1. 压实工作责任。为切实保障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成功实施,各村和相关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细化分解任务,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按期、高质、高效完成专项行动任务。各部门要组织好归属工程扬尘污染现状和问题的摸排,加强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力度,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细化清单管理,按照整改时限,完善整改措施,严把整改实效。
2. 强化工作举措。本次扬尘治理专项行动将列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各村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强化部门联动、乡村同步,协调解决在专项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坚决杜绝扬尘污染问题反弹,确保扬尘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3. 严格督查检查。乡环保办牵头负责此次专项行动工作的协调组织,并抽调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农综中心、乡村振兴办、经发办、公路办、集镇办、项目办等部门人员成立联合督查组,对本次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及时通报反馈相关问题,对因工作措施不力,引起较大负面影响的问题,及时提请相关部门给予处理。
4. 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宣传车、电子显示屏等宣传媒介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先进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畅通公开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途径,广泛引导群众参与监督,形成强有力的舆论监督氛围,促进扬尘治理专项行动的全面推进。
附件:
柏林乡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问题清单
填报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问题类别 |
具体问题描述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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