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年度支出预算和季度用款计划,合理调度、拨付预算资金,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管好用好预算资金、节减开支,提高效率。
(二)、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按照规定使用预算资金;
(三)、编报、汇总分期的预算收支执行数字,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的建议。
(四)、协调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库和其他有关部门。
(五)、巩固完善乡级文化中心建设;
(六)、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配套工程及脱贫攻坚任务。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