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联系电话 | 机构负责人 | 机构名称 | 办公时间 | 办公地址 | 机构职责 |
1 | 0564-8594212 | 朱德胜 | 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承办和综合协调乡党委政府各项日常工作; |
2、组织协调负责乡人代会、党代会等会务工作; | ||||||
3、组织抗灾抢险和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 ||||||
4、承办党委政府交办事项; | ||||||
5、负责政府办公网络维护、更新工作; | ||||||
6、承担党的建设、纪检监察、人事人才、编制管理、民政、政务监督、文秘档案、信息、统计、行政后勤、群团、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电、体育等管理工作。 | ||||||
2 | 0564-8591416 | 张申军 | 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党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 |
2、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和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 ||||||
3、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为育龄妇女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服务; | ||||||
4、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保证避孕药具免费供应和随访工作; | ||||||
5、负责本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 | ||||||
6、负责本乡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 ||||||
7、做好《生殖保健服务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的发放、行政执法和社会抚养费收缴工作; | ||||||
8、负责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 ||||||
3 | 0564-8594212 ( 经济发展办公室 暂未配置固定电话 ,由党政办转接) | 张广林 | 经济发展办公室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负责经济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 |
2、营造发展环境,促进招商引资; | ||||||
3、加强农民负担监管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 ||||||
4、负责乡村规划与实施、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等工作; | ||||||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 ||||||
4 | 0564-8594212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 ,由党政办转接) | 卜移娟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交通站旁边,乡财政分局旁边 | 1、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
2、负责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 ||||||
3、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 ||||||
4、负责实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 ||||||
5、负责公共安全教育管理,处置突发性事件; | ||||||
6、协助做好人民武装工作; | ||||||
7、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
5 | 0564-8594212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暂未配置固定电话 ,由党政办转接) | 张德清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参与制定和实施农村经济发展规划; |
2、承担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 | ||||||
3、引进、试验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机具,组织重大技术推广; | ||||||
4、开展动植物检验检疫及重大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监测、预防和处置以及植树造林; | ||||||
5、开展农业技术和农民职业技能培训教育; | ||||||
6、提供农业技术、政策和市场信息服务; | ||||||
7、开展农(林、水)业资源调查、普查; | ||||||
8、搞好农村龙头企业、专业协会和大户管理及农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服务; | ||||||
9、开展农业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监测,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 | ||||||
10、受委托,依法配合开展农(林)业、农业环境、水资源及水利设施、水利执法、防洪救灾、农田基本建设、农资市场、农机安全及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 | ||||||
11、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 ||||||
6 | 0564-8594212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暂未配置固定电话 ,由党政办转接) | 马海燕 |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东边 | 1、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组织协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转播好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努力办好广播自办节目,编制本乡有线广播网、有线电视的技术规划,抓好技术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 |
2、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护文物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 | ||||||
3、制订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加强群众体育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 ||||||
4、负责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 | ||||||
5、受委托,承办教育、卫生、民政和各类方便群众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 ||||||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 ||||||
7 | 0564-8594336 | 石康俊 | 财政所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舒城县棠树乡公交站旁边大楼 | 1、落实兑现各级惠农补助资金,对农民负担和农村政策实施监管; |
2、围绕乡镇财源建设搞好服务; | ||||||
3、农村财务管理指导、监督和审计,依法代理村级财务,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和乡镇政府机关财务代理; | ||||||
4、乡镇公有资产管理利用及村级集体资产监督管理; | ||||||
5、财政预算编制、执行及管理。 | ||||||
8 | 0564-8594212 (林业站,由党政办转接) | 王飞 | 林业站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拟定当地林业建设发展规划。 |
2、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营林及木材生产任务。 | ||||||
3、 做好林业重点工程的各项工作。 | ||||||
4、 搞好林政资源管理、森林防火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 | ||||||
5、 协助做好林权和林地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 ||||||
6、 开展林业技术服务和多种经营承包活动。 | ||||||
7、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争议、查处破坏森林资源案件; | ||||||
8、协助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辖区内的乡村林场、个体林场; | ||||||
9、配合乡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乡村护林网络,负责乡村护林队伍的管理; | ||||||
10、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林业社会化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 ||||||
1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收和协助管理各项林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 ||||||
12、承担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事项。 | ||||||
9 | 0564-8594212 (农经站,由党政办转接) | 李允清 | 农经站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贯彻执行上行文件精神,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
2、加强对农村财务工作的管理,切实做好村财镇管,加强财务监督力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 ||||||
3、组织开展村级财务审计,确保村集体资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 ||||||
4、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 ||||||
5、搞好财务、资产、收益年报与各类农经统计报表的编报工作; | ||||||
6、抓好全乡村组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 ||||||
7、做好有关农村、农业、农民各类来信来访调处工作; | ||||||
8、做好新农村建设有关工作; | ||||||
9、做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 ||||||
10 | 0564-8594212 (集镇办,由党政办转接) | 曹先锋 | 集镇办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
2、协调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和《村镇管理条例》; | ||||||
3、协调和组织实施交通、电力、邮政、电信、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 ||||||
4、负责旅游业的开发和管理。 | ||||||
5、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11 | 0564-8594212 (司法所,由党政办转接) | 刘德全 | 司法所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交通站旁边,乡财政分局旁边 |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 ||||||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 ||||||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 ||||||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 ||||||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 ||||||
7、协助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 ||||||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 ||||||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 ||||||
12 | 0564-8594212 (水利站,由党政办转接) | 祝运峰 | 水利站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贯彻执行有关水利、水土保持的方针、政策、法规; |
2、统一管理使用当地水资源(包括地下水资源); | ||||||
3、负责本镇的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完成水利年度的统计工作; | ||||||
4、负责本镇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 | ||||||
5、组织农用水利建设,积极参与抗旱、防汛、抢险等工作; | ||||||
6、组织督促检查各项水利、水土保持工程,做好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小型水利、水土保持和人畜饮水的工程档案; | ||||||
7、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和人畜饮水工程设施以及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建立健全村社群众性的水利、水土保持管理服务体系,定期检查指导; | ||||||
8、协助制定保护水利工程的村规民约,及时处理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的查处; | ||||||
9、普及推广小型水利工程科学知识; | ||||||
10、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组织水费征收工作; | ||||||
11、组织利用水土资源、设备 、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增加收入,提高自给能力; | ||||||
12、计划筹集小型水利、人畜饮水和水土保持建设所需资金,做好安排、使用,并做好监督和结算,做好水利物资的保管和供应; | ||||||
13、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 ||||||
13 | 0564-8594212 (国土所,由党政办转接) | 张明 | 国土所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
2、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 | ||||||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 ||||||
4、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 ||||||
5、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 ||||||
6、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 ||||||
7、调查并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或提出处理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 ||||||
8、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 ||||||
9、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 ||||||
10、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 ||||||
11、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14 | 0564-8594001 | 陈婷婷 | 人社所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宣传贯彻《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全面分析本乡就业形势,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积极开展就业援助,落实各项帮扶措施。 |
2、实行对农村劳动力的动态管理,加快促进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强化职业技能培训。 | ||||||
3、认真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及时做好就业人员享受补贴审核等服务工作。 | ||||||
4、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代理业务。配合地税部门做好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社会审查工作,做好劳动者投诉举报和劳动争议的处理工作。 | ||||||
5、负责对用人单位的政策业务培训,做好城乡劳动力事业登记,办理就业登记证。 | ||||||
6、做好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并组织好村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培训。 | ||||||
5、负责对用人单位的政策业务培训,做好城乡劳动力事业登记,办理就业登记证。 | ||||||
6、做好村级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并组织好村劳动保障协理员业务培训。 | ||||||
15 | 0564-8594212 (民政办,由党政办转接) | 张成照 | 民政办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西边200米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协助分管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
2、贯彻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 | ||||||
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承担老年人、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 | ||||||
4、负责本乡优抚对象抚恤金、优待金、定期定量补助的发放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承担拥军优属的日常工作。 | ||||||
5、负责本乡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救济和社会临时救济工作,检查灾情,做好灾情上报工作。 | ||||||
6、负责婚姻、收养登记等有关规定的宣传和咨询工作。 | ||||||
7、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 ||||||
8、负责民政信访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 | ||||||
9、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 ||||||
16 | 0564-8594212 (乡村振兴办,由党政办转接) | 夏婷婷 | 乡村振兴办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
2、研究制定和草拟本乡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乡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 ||||||
3、负责本乡扶贫开发项目规划、设计、论证和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管理和验收; | ||||||
4、开展本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和“雨露计划”培训工作; | ||||||
5、负责本乡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 | ||||||
6、协助财政部门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管理、发放等工作; | ||||||
7、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 | ||||||
8、承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本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 ||||||
17 | 0564-8594212 (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党政办转接) | 夏义和 | 退役军人服务站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一楼 | 1、加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础信息管理; |
2、加强退役军人群体思想政治引领; | ||||||
3、开展走访慰问和帮扶援助工作; | ||||||
4、落实优抚政策,开展优抚服务; | ||||||
5、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 | ||||||
6、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权益维护工作; | ||||||
7、完成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
18 | 0564-8594212 (广播文化站,由党政办转接) | 马海燕 | 广播文化站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把握正确的舆论宣传方向,组织协调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转播好上级台(站)的广播电视节目,努力办好广播自办节目,编制本乡有线广播网、有线电视的技术规划,抓好技术管理和宣传管理工作; |
2、组织开展各类文化活动,保护文物和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管理文化市场和新闻出版市场; | ||||||
3、制订群众体育的发展规划,加强群众体育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指导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 | ||||||
4、负责乡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配合计划生育办公室检查指导乡村计划生育工作; | ||||||
5、受委托,承办教育、卫生、民政和各类方便群众的社会化服务项目; | ||||||
6、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任务。 | ||||||
19 | 0564-8594212 (安监所,由党政办转接) | 洪成勇 | 安监所 | 8:00-11:30 14:30-17:30(工作日) | 棠树乡便民服务中心二楼 | 1.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
2.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 ||||||
3.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检查; | ||||||
4.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 ||||||
5.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 ||||||
6.报告、统计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 ||||||
7.实施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 ||||||
8.完成区政府上级安监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