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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棠树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1版)

发布时间:2021-08-26 15:29 信息来源:舒城县棠树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政务透明度,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推进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开展,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顺利施行,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 政府信息,是指乡政府、乡政府各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乡直单位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文件、数据、图表等信息。
  第 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执行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实施;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 乡政府应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第 信息公开发布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真实、可靠为原则。行政机关所发布的信息应全面、真实、可靠;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
  2、以及时、准确为原则。及时更新新闻、政策、法规等信息,确保信息的实效性,及时撤换已不执行的政策法规条文,避免对群众产生误导。
  2、以服务群众为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严禁发布与政府和公众无关的虚假、无效、过时信息;不允许在政府网的信息公告等公开栏目当中发布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广告宣传等非公共性信息。
  3、以公正、公平、便民为原则。充分利用各种便民利民的公开发布形式,主动公开发布应当让公众知晓的各类信息;并积极从静态地公开向动态地公开,从办事结果的公开向办事过程的公开,最大限度地方便企业和群众。
  第 乡政府及其部门信息公开发布的内容:
  1、政府规章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2、经批准实施的关于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城乡规划、工作目标及其实施情况;
  3、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及其执行情况;
  4、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财政年度预算、决算及其执行情况;  
  5、经乡人代会、党委会、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的涉及人事、管理、经济等重大事项决策过程及其实施情况;
  6、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责任、职权分工情况;
  7、机构设置、法定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办公地点和联系方式;
  8、重大建设项目包括公用事业和公益事业的投资、建设情况;
  9、影响公共安全、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食品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交通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与处理情况;
  10、教育、文化、民政、卫生、劳动与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11、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及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包括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结果等;
  12、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13、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包括公开招标公告、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供应商不良记录名单、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等;
  14、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15、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6、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7、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18、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支农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况。
  19、税收的依据、标准和征管,税费减免、补贴等有关优惠政策及其落实情况;
  20、与公众有密切关系的其他事项。
  第 乡政府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政府信息发布内容: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
  2、各项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3、农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
  4、土地的征收、征用,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5、本乡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
  6、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
  7、乡辖区内的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
  8、农村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第 政府信息发布涉及下列内容的,不予向社会公布:
  (一)国家秘密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工作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
  (三)依法受到保护的个人隐私;
  (四)正在调查、讨论、审议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 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要求:

1、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业务,努力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水平。 
  2、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并在了解、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做好信息的沟通工作,一是将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规定、要求及时向领导和相关部门传达;二是搞好相关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沟通协调;三是及时向上级部门传达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及上级部门需要的其他信息。 
  4、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完善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流程、各环节职责、相关工作制度,协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5、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业务工作: 
  (一)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汇集工作。协调、督促本单位各部门将新产生并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报乡领导审定后,及时收集、汇总。 
  (二)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按照规范格式和要求,对汇总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行分类,编写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做好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报备工作。 
  (三)及时上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上传中国舒城政府网站。 
  (四)做好政府公开信息的接待查询工作。乡党政办为政府信息的公共查阅点,也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社会公众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查阅,帮助其检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并在其办理查阅手续后向其提供检索所需的相关信息。 
  (五)处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按照流程接受社会公众的申请。根据所申请政府信息的内容及类别,协调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做好答复工作。向申请提出人报送处理结果。受理申请过程中,应及时与受理中心保持联系,接受其帮助和指导。 
  (六)根据需要,适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各类公开信息的统计、归档和总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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