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其中对少数特别困难的,县财政还将对翻建房屋的贫困户,再追加补助资金1—2万元;修缮加固的贫困户,再追加补助资金0.6—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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