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22 08:48 信息来源:舒城县棠树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安市发改委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6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六建村[2016]1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组同意,特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初,舒城县住建局就提前下发了《关于下达2016年度第一批危房改造指标的通知》(舒建函[2016]5号),按照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的工作要求,各乡镇要把农村危房改造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紧密结合,加大对贫困村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第一批危房改造指标,原则上在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符合危改条件的人群中使用。以后批次的指标任务待省市有关文件到达后再另行通知。各乡镇要进一步摸清本年度乃至十三五期间在册贫困户的危改需求,便于我们向上争取指标。

二、补助对象与标准

(一)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指: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危房是指依据住建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上述对象因灾造成无房居住的也要纳入其中。

(二)政府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2.其他贫困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这是硬性规定,不允许超标准或降低标准补助。

上述政府补助部分,中央每户综合补助7500元,省级每户综合补助3000元。各乡镇应根据实际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原则上做到年度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相平衡。

三、改造方式与时限

(一)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1.重建。原则上D级危房的应拆除重建,重建房屋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且有统建意愿的,乡镇政府或村民委员会可以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队伍统建。

2.修缮加固。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由农户自行修缮加固;自行加固确有困难的,村民委员会要主动帮助。

坚持以分散分户改造为主,在同等条件下,贫困村、传统村落和危房较集中的村庄可以优先安排,已有搬迁计划的村庄不予安排,不得借危房改造名义推进村庄整体迁并。

(二)完成时限

各乡镇第一批危房改造要于4月下旬全面开工,8月底全部完成第一批农村危房改造任务。以后批次危改任务的开、竣工时间另行通知。

四、改造要求

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责任主体,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要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

(一)加强危房改造管理

1.严格把握改造对象。要优先改造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房屋,符合危房改造政策的农村因灾倒塌民房恢复重建要优先列入改造范围,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申请危房改造的全部纳入改造对象。在确定改造对象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助对象的申请、评议、审核、审批程序,乡镇政府要做好与危房改造户协议签订工作。

2.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农村危房改造要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原则上,改造后住房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含3人)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乡镇政府要积极引导,既要防止改造后住房达不到最低建设要求,又要防止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

3.强化农房建设监管。各乡镇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抗震安全基本要求》(建村〔2011115号),以及《安徽省农房建设抗震技术规定(试行)》(建村〔201564号)等有关规定。要依据县政府批准的村庄布点规划和年度下达的危改指标,制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危改任务。

4.加强工程验收管理。年度改造任务结束后,乡镇政府要组织人员进行逐户验收,验收合格后,督促危改户要及时悬挂“危房改造户”标牌,同时申请县住建、财政部门,要求打卡发放危改补助资金。

(二)资金管理

按照《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88号)等有关规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由县财政通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一卡通”发放到危房改造户,严禁任何个人、集体虚报冒领、套取危改资金和向享受补助农户索要“回扣”、“手续费”等行为。为确保上级资金专款专用,乡镇政府要加强危改资金的监督使用,对危房改造户没有实施危房改造的,不予打卡发放危改资金。资金发放应在全面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并通过竣工验收、完成网报后,由乡镇政府提出书面报告。然后,县住建、发改、财政部门要及时组织人员进村入户抽查,验收合格后及时将资金打卡到户。

(三)完善档案、信息管理

1、完善农户档案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实行一户一档的农户档案管理制度,批准一户、建档一户。每户的纸质档案要对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的规定,包含封面、目录、申请、评议、二次公示、审批表、相关证件、验收表、打卡凭单、网上录入等11项内容。参加验收人员均需在竣工验收报告中签名,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档案录入制度,将农户档案表及时、全面、准确录入系统,做到一户一档,各乡镇要设立专门存放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档案室。

2、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危房改造经办人员要严格执行月报制度,于每月28日前将本月农村危房改造进度报危房改造领导组办公室。各乡镇每月应向县危改办投稿12篇,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

2016421

抄报:市住建委

抄送:县发改委、财政局、民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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