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教育局关于下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2023年公用经费指标(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5 10:31 信息来源:舒城县棠树乡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各有关完中、中心校,初级中学,县直学校: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皖财教〔20221287号)精神,现下达2023年公用经费指标,详见附表(分校下发)。

2023年我县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85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90元、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在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年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农村地区不足100人的小规模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

各学校要按照《安徽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710号),严格执行年度预算,规范直达资金支付,加强内控稽核,开展民主理财,实行财务公开,切实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县教育局将会同财政局、审计等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将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舒城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公用经费指标明

细表(第一批)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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