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目标价格补贴(稻谷)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2〕1295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资金预算(第二批)的通知》(皖财农〔2023〕448号)和《关于印发2023年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舒农〔2023〕86号)文件精神,省财政下达我县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总额2594万元,稻谷补贴面积已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由各乡镇(开发区)核实统计上报,为认真做好我县2023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稻谷生产者补贴对象是本县范围内合法耕地(即通过合法程序获得的合法经营权)上稻谷实际种植者(即实际投入生产资料并承担风险的农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国有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
二、补贴标准
全县统计上报符合补贴条件的补贴面积570152.637亩,全县统一补贴标准为45.49658866元/亩(附表)。
三、有关工作要求
1、规范编制清册。根据补贴资金分配表,各乡镇要将补贴金额尽快分解到村到户,规范编制补贴到户清册,确保在9月10日前将补贴到户清册导入惠民“一卡通”系统并审核上报,计算到户金额保留两位小数,乡镇总额与县分配数额须保持一致,如因四舍五入与县分配数额不一致时予以手工调整。
2、严格公开公示。各村在村务公开栏显眼位置张榜公示本村稻谷补贴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照片需存档;乡镇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本乡镇稻谷补贴信息。公示内容包括稻谷补贴对象的姓名、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金额等信息。
3、及时发放资金。对到户的稻谷补贴,通过惠民“一卡通”系统于9月18日前完成打卡发放。县舒丰公司等县属国有企业直接到县财政局申请拨付。
4、强化资金监管。严格把握补贴政策,加强补贴资金使用监管,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以及工作人员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舒城县农业农村局 舒城县财政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