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舒城县棠树乡桂花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出让人”)委托,对 棠树乡桂花村北丰组火烧迹地杉木采伐项目 进行挂牌。出让人承诺本次挂牌活动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本次挂牌出让活动不存在任何障碍,保证本公告须知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本次挂牌所需的一切税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自行承担,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出让标的基本情况、出让底价、挂牌保证金及付款要求
1、出让人:舒城县棠树乡桂花村民委员会
2、出让内容:棠树乡桂花村北丰组火烧迹地杉木采伐项目
挂牌标段编号 |
出让内容 |
出让种类 |
出让数量(亩) |
竞买保证金(单位:元) |
每次增价幅度(单位:元) |
起始价(单位:元/亩) |
G1 |
棠树乡桂花村北丰组火烧迹地杉木采伐项目 |
杉木 |
101.67 |
10000 |
≥10 |
2950 |
3、成交总额:最终出让数量*成交单价=最终成交总额。
4、付款要求:成交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按成交总额一次性转入指定账户,多退少补。
5、履约保证金:项目履约保证金为成交总额的10%,成交公示
结束后竞得人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公司账户转入出让人指定账户,合
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6、质量标准:以出让标的现状实物为准,出让方不对出让标的规格、质量等级等方面作任何定义和承诺。意向购买人认货买货,风险自担。
7、受让人资格条件:具有木材经营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受让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挂牌活动: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8、合同工期:40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外运完成结束,如遇不可抗力或受政策性影响,经出让方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清运时间顺延。
9、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⑴、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
⑵、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⑶、挂牌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
10、出让其它要求:
(1)、意向人在参加本次挂牌活动,即为认可本次出让标的的品种、质量标准、结算数量、付款方式等要求,成交人可对现场进行自行勘察,成交后不得提出异议;
(2)、本次竞价起始价为杉树的资源费,成交人需自行承担装载、运输、环保、安全等一切费用。成交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出让人支付其它费用,若有此情形,扣除所交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受让人成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3)、成交后不得以任何质量问题放弃实施,如有类似情形,没收所交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4)、受让人成交后在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按照交管部门的规定运输;运输过程中的运输车辆严禁抛洒,严禁超载;
二、现场堆放位置
本项目位于舒城县棠树乡桂花村,投标人自行勘查现场。
三、其他约定
1.申请人在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须提供制式授权委托书)携带相关资料参加挂牌出让,竞得后由单位法人与出让人签订书面合同。
2.本次挂牌出让通过现场竞价的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现场竞价在 舒城县棠树乡桂花村民委员会会议室 进行。
3.本次挂牌竞价活动的一切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挂牌文件购买费用为500元一家,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参与报名(资料均须加盖鲜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手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截至时间:2023年10月16日15时00分;购买地址:舒城县城关镇高峰路大海食品产业园7栋302安徽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购买挂牌文件竞价无效,交易服务费按照固定价3000元收取。
4.竞价人恶意串通损害国有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破坏、妨碍本次出让活动的;恶意扰乱竞价正常秩序的;提供虚假材料、恶意隐瞒取得竞价资格条件的;一经确定,取消其竞价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四、联系方式
出让人:舒城县棠树乡桂花村民委员会
挂牌代理机构:安徽千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出让人联系人:薛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18075002156 联系电话:13195370170
五、竞买保证金缴纳
竞价保证金挂牌活动现金形式提交,现场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