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学校:
根据中共舒城县委办公室 舒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舒城县就业促进行动方案〉等“暖民心行动方案”的通知》(舒办发〔2022 〕19号)精神,自2022年秋学期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按在籍在园幼儿生均每学期200元标准,拨付你校2023年秋学期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经费 元。资金由县教育局直接支付到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校凭县教育局打印的入账通知书列收列支。
请你校加强普惠幼儿园收费管理,指导其科学规范使用补助经费并加以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普惠性民办园补助经费主要用于保育教育活动及行政管理、后勤服务所产生的商品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以及幼儿资助等支出,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偿还债务、支付利息、对外投资等支出。各普惠性民办园要加强幼儿学籍管理,对在籍在园幼儿数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虚报在籍在园幼儿数套取资金,或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县教育局将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舒城县2023年秋学期普惠幼儿园补助经费明细表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