棠政〔2024〕36号
各村、企业、乡直各单位、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乡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精神,按照《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六安市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若干意见》《舒城县推动安全责任落实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要求。按照行业领域划分及领导分工,结合我乡实际,现对工贸、危化、消防,城镇燃气等15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一)危化、烟花爆竹和民爆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许 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洪成勇 应急所所长
联络员:汪庭国 应急所工作人员
(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查全长 政法委员
副组长:张 明 自然资源所所长
联络员:邓 萌 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三)民政福利机构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殷 勇 副乡长
副组长:张成照 民政办主任
联络员:张 娟 民政办工作人员
(四)消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查全长 政法委员
副组长:冯 敏 棠树派出所指导员
联络员:林 民 派出所警员
(五)农业(农机、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波 副乡长
副组长:张德清 农综中心主任
联络员:周 伟 水产站站长
(六)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波 副乡长
副组长:韦军霞 张母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联络员:樊华森 张母桥市场监管所副所长
(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城镇燃气安全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魏 兵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曹先锋 集镇办主任
联络员:苏明旗 集镇办副主任
(八)学校安全生产和防溺水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束红梅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胡 俊 棠树中心校校长
联络员:周春元 棠树乡中心校副校长
(九)文化旅游和体育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廖明明 人大副主席
副组长:马海燕 社事中心副主任
联络员:李光辉 文化体育协管员
(十)宗教、卫生健康场所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 许 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卜移娟 综治办主任
张申军 卫健办主任
联络员:杨宗杰 综治办工作人员
(十一)电力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宋 波 副乡长
副组长:苏 云 供电所所长
联络员:郭道傲 供电所安全员
(十二)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朱 俊 政协联络工委主任
副组长:冯 敏 棠树派出所指导员
联络员:蔡先松 集镇办工作人员
(十三)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姚诗健 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广林 经发办主任
联络员:王建国 经发办工作人员
(十四)工贸企业、园区建设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姚诗健 人大主席
副组长:张广林 经发办主任
联络员:王建国 经发办工作人员
(十五)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领导小组
组 长:许 军 党委委员、副乡长
副组长:洪成勇 应急所长
联络员:汪庭国 应急所工作人员
各专项领导小组管理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乡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和有关部门职能进行管理。各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组长所在单位。
二、专项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加强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领导小组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职责任务。建立健全本领导小组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听取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汇报,向乡安委会报告有关工作。
(二)负责在本行业领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方针政策,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调研、管理及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制度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有效办法和举措,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协调、调动本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生产和职能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四)负责推进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铸安”行动和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和专项督查,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
(五)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乡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安全生产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
(六)承办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各专项领导小组管理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乡政府领导分工和有关部门职能进行管理。
以上单位人员如发生变动,各领导小组成员即作相应调整。
棠树乡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