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 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有序做好我乡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开展开展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到做好受灾群众冬春生活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清醒认识新时代冬春救助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通过此次工作,所导致农作物减产绝收、基础设施不同程度损毁,能保障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 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 2024年9月,乡应急办对当前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县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深入分析,结合近两年经验总结,由乡应急办牵头起草初稿。2024年9月3日至10月3日公开征求意见,并结合《关于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乡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进行修改,后经会议研究后于10月4日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
此次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有力有序做好我乡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温暖过冬、安全过节。
五、主要内容及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调查摸排,建立精准救助台账,根据文件要求,今年各村要在前期各项已做台账的基础上,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进一步核清核准救助对象,建立救助台账。于10月11日前按质完成表格报送工作。今年以来没有报灾的地方,不纳入冬春救助申请资金上报范围,不安排冬春救助资金。
二是细化救助方案,切实做到营救尽救。各村按照文件和有关政策要求,结合本年度受灾实际,广泛宣传,迅速开展摸排,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详细了解受灾群众需求,明确受灾且导致生活困难人员,全面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等需求,确保应救尽救。重点关注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检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他们温暖过冬过节。
三是强化宣传监管,规范使用救助资金。各村要加强冬春救助政策、款物分配使用、工作措施等冬春救助有关情况的宣传,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资金下达后,要按照程序明确救助金额并公示。通过“一卡(折)通”方式发放。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切实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党和政府温暖的传递者。
六、创新举措
需救助人员必须为因灾需救助人员,人数不得超过受灾人数,数据与系统上报台账数据一致。按“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研究确定救助对象并公示(村评公示内容:户主姓名、家庭住址、家庭类型、家庭人口)。
七、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村、各单位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工作的重要性;二要资金下达后,要按照程序明确救助金额并公示;三要按工作安排有序推进,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棠树乡
解 读 人:洪成勇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594212
政策咨询地址:棠树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