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乡党委、政府要求,现将棠树乡关于印发《棠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过《舒城县政府网》信息公开栏目棠树乡界面向各单位以及社会各界发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棠树乡人民政府,邮编:231372。来信请注明“征求意见稿”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邮箱:446708916@qq.com。
3、联系电话:0564-859421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3日起至2025年4月23日。
起草说明
根据《舒城县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舒学安办〔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起草过程
2025年3月,我乡启动了《棠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起草工作。组织全乡开展2025年度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收集资料、深入调研,充分征求各单位、群众意见。借鉴外地经验,结合我乡实际工作情况,起草了《棠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讨论稿)。4月, 将起草的初稿发布在网上公开征集意见。
二、政策依据
根据《舒城县2025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方案》舒学安办〔2025〕2号文件精神要求,贯彻落实《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规范》和有关政策要求。
三、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屏障。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特殊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沟河、溪流、池塘、坑坝、小水库等危险水域。有力有序做好我乡防溺水工作,确保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高质量完成。
四、主要意义
通过此次专项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县关于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政策和指示精神,切实落实棠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按照工作部署,根据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完成规划目标。
棠树乡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切实抓好我乡防溺水工作,全力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健康,根据市、县有关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2025年度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现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群防群治、源头治理。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坚持上下协同、部门联动、严管长抓,常态长效。全面压实中小学生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管理、监护责任,织密织牢社会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防护网络,坚决防范我乡发生中小学生溺水责任事故。
二、工作重点
建立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预防溺水事件工作体系,构建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筑牢中小学生防溺水屏障。突出预防,切实看牢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特殊儿童等重点人群;把牢5月至10月天气炎热溺水事件高发时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件的沟河、溪流、池塘、坑坝、小水库等危险水域。切实做到“宣传教育全覆盖、排查整改全覆盖、联防联控全覆盖、巡查防范全覆盖”。
三、工作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为2025年4月至2025年10月底,分为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5年4月底前完成)
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结合实际,迅速开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召开会议部署落实。按照重点群体有人监管、重点时段有人值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识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等内容,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推动各村和中心校、派出所、土管所、农综中心、水利、应急管理、便民服务中心等单位以及共、青、妇等群团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履职尽责,加强对危险水域的警示监管及防护,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宣传教育、隐患排查、问题整改阶段(2025年5月底前完成)
1.宣传教育全覆盖。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向家庭和假期延伸,做到校内校外、学校与家庭、学期与假期无缝衔接、有效对接,完善宣传方案,创新宣传形式,拓展宣传渠道,保持宣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保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一要加强校内安全教育。学校要建立健全校内安全教育提醒制度,利用每天放学前1分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防溺水提醒,各学校要在“五一”假期前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十个一”活动,即: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组织一次预防溺水和游泳安全知识竞寨或知识展板等宣传活动;印发一份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宣传册页;召开一次家长会;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印发一份致家长一封信;布置一篇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建立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假前);建立每日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切实提高中小学生和家长(监护人)的警惕性和自觉性,使学生切实做到“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授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二要延伸宣传教育触角。各村、各单位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和抖音等,开展全方位、高频次的防溺水宣传,增强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在街道人群密集场所,张贴、悬挂一批防溺水安全宣传标语和版面,实现全乡各村全覆盖。要在暑假、周末等容易发生溺水的关键时段,组织村委会利用大喇叭等形式循环播报防溺水安全提醒。招募在水域附近居住的村民组长、党员、干部、退休人员等人员作为预防当地中小学生溺水宣传志愿者,志愿者可以向附近群众散发和介绍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宣传单。三要强化救护技能学习。中心校和各学校要把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为基础性、常态化工作抓紧抓实,切实提高学生对潜在危险的认知和应急避险自防互救能力,帮助中小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
2.排查整改全覆盖。一要开展一次排查摸底。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重点水域部署开展常态化、全覆盖、拉网式排查。摸清河流、水库、塘坝、机井、水池、废弃矿坑、景区内水体等水域的具体情况,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分级建立安全隐患台账,确立清单管理、认领包保责任,确保底数清、情况明。二要开展一次整改管控。要对排查出的隐患地段和水域,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原则,建立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逐一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对短期内能够排除风险隐患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坚决消除风险点;对需要乡政府帮助支持的,要及时报告、主动对接,推动问题得到解决;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也要有阶段性目标,最大限度防止发生溺亡事故。三要开展一次维护修缮。各村各单位要完善各类水域防溺水“三个一”设施的设置,包括悬挂一幅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置一个防溺水警示牌(要将水深、危险程度等要素标识出来),配备一套简易救生设备(包括带长绳的泳圈、长竹竿、竹梯等)。落实“一线一栏”,在临水岸边喷涂黄色警戒线,在公共活动水域设置防护围栏,定期巡查、及时维护、及时修缮,做到安全警示到位、隔离防护到位。
3.联防联控全覆盖。中心校和各类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和应急演练,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和自救施救技能。便民中心要指导村委会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配备安全巡视员和义务监督员,在事故多发地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措施,加强境内危险区域的巡查。水利部门要摸清境内各类水体的底子并在重点水域设置安全警示牌。行政执法大队要加强建筑工地形成的水池、水坑的管理,督促相关业主设立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并及时回填。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企业水池防溺水措施;完善溺水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或溺水事件,能够全力开展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溺亡事件。国土所要加强对采砂、取土、取石形成的水域实行监管措施,督促及时填埋废弃矿坑。文化部门要加强中小学生安全和防溺水公益广告宣传及警示教育。
4.巡查防范全覆盖。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对境内所有水域进行责任划分,确定每一片水域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责任人。要督促水域主体责任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日常巡查。特别要在节假日、暑假期间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落实全天候值守巡查,根据水域面积合理设置巡查值守人数,确保每一段、每一片水域都有巡查值守责任人,并做好巡查值守记录。对中小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要重点巡查,认真做好劝阻,坚决防止私自下水。各村要发挥熟悉水域、熟悉地形、熟悉情况的优势,因地制宜设立专兼职巡逻队伍,重点时段要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劝离嬉水、游泳人员。派出所要完善落实反应灵敏、合理高效的溺水类警情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基层救生装备配备,确保能够快速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总结提升、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阶段(2025年10月底前)
加大对专项行动中好典型好做法的总结和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调动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抓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坚持制度创新,标本兼治,制定预防溺水工作严管长抓、常态长效机制。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0月底前)
乡政府将对各村各学校开展的预防中小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当作一项政治任务,织密织牢防学生溺水安全网格,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
(二)强化应急值守。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建立健全防溺水应急值守工作制度,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中小学生溺水等安全事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救援,第一时间向上级报告。加强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坚决打击谣言滋事等行为。
(三)严肃考评问责。建立健全溺水事件一事一报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护设施建设不到位、巡查值守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宣传教育不到位,甚至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以及迟报、瞒报、漏报溺水死亡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