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春秋乡电话薄

发布时间:2026-01-06 00:57 信息来源:舒城县春秋乡 阅读次数:次 字体:[ 大 中 小 ]我要纠错
序号 联系电话 机构负责人 机构名称 办公时间 办公地址 机构职责
1 0564-8191400 朱德林 党政办公室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主楼一楼第一间办公室 1、传达接取文件通知、发文起稿、文字材料等,承办和综合协调镇党委政府各项日常工作;
2、组织负责人代会、党代会等各种会议工作;
3、组织抗灾抢险和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4、承担政务监督、文秘档案、信息、统计、行政后勤等管理工作。
5、负责政府办公网络维护、更新工作;
6、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陈森 党建工作办公室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主楼二楼西边第三间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的建设,指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意识形态、文明实践、社会工作、人民武装、群团建设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联络工作。
3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贾世中 平安法治办公室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西楼办公室 负责“一站三中心”综治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组织开展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网格化管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扫黑除恶、社区矫正、反邪教、公共法律服务等工作。
4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罗超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主楼一楼东第四间办公室 1.负责县政府依法赋予乡镇部分县级审批执法权限的承接和落实。
2.综合协调辖区内县直部门的派驻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以授权委托或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区域综合执法。
3.负责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工作,组织实施应急预案,处理各类应急事件。承担《消防法》和《安徽省消防条例》规定的乡镇消防工作法定职责。
5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杨国庆 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西楼一楼第一间办公室 1.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民政、残联、教育、卫生健康、体育、退役军人事务等社会事务和民生保障工作。
2.负责乡镇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工作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日常管理。
3.负责县政府依法授权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
4.负责文化旅游工作的规划、宣传推介和组织实施。推进乡村旅游发展,配合开展文化旅游资源普查、开发、管理和保护工作。
6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杜少坤 经济发展和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西楼第四间办公室 1.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对易返贫致贫户(监测对象)进行监测评估。贯彻落实“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负责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化、和美乡村建设、“四好农村路”、农户建房等工作。
2.负责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拟定和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工商业务、科技金融、“双招双引”、营商环境、为企服务、生态环境等工作
3.负责财政预决算工作,落实乡财县管、村财乡管、涉农补贴和民生财政政策。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票据债权、债务管理、政府投资项目及大额固定资产方面的内审工作。参与财政资金招投标采购管理、工程项目审计及竣工决算等工作。
7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王安萌 司法所 0564-8553026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春秋乡人民政府为民服务中心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8 0564-8191400(办公室暂未配置固定电话,由党政办转接) 章兴武 国土所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舒城县春秋乡曹家河街道政府大院西边第一栋一楼第一间办公室(未设置门号)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
2.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修编工作。
3.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措施及土地后备资源的调查、保护、开发,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4.具体办理辖区内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登记、统计、建档等工作。
5.协助执行建设用地计划,参与各类建设用地申请的实地调查,并负责办理农村私人建房用地的初审报批手续。
6.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并作好规划、计划实施的检查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国土开发利用计划执行情况。
7.根据有关规定,协助做好各项规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8.做好动态巡查和动态监测工作。
9.调查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提出处罚意见;做地质灾害预防,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治理。
10.管理好辖区内矿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做好辖区内土地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的管理。
11.承办县局和辖区内乡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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