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县文件《关于开展2022年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对象年审工作的通知》(舒民【2022】137号文件)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规范我乡社会救助工作,全面提升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根据县级相关文件,对照春秋乡实际情况,由乡民政办起草文件,由分管副乡长把关,乡党政办主任审批发文。
四、工作目标
通过低保特困人员年度审核认定工作,进一步摸排复核,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坚决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
五、主要内容
年审2022年8月在岗的所有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
六、创新举措
在入户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六安市家庭经济核查对系统进一步复查家庭经济状况。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对审批符合条件户人,做到档案齐全、程序合法、打卡发放,下一步做到以月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春秋乡民政办
解读人:夏益桂、张邦米
政策咨询联系电话:0564-8191400
政策咨询地址:春秋乡曹家河街道106号春秋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