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现将春秋乡《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挂网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向春秋乡党政办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25日
二、征询内容:
《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提出意见的方式:
1.登录舒城县人民政府网“意见征集库”(http://www.shucheng.gov.cn/hdjl/yjzjk/index.html)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舒城县春秋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3.通讯地址:舒城县春秋乡春秋大道106
4.联系电话:0564-8191400
5.5.邮政编码:231337
起草说明:
现将 《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舒消办舒安办联合〔2023〕48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二、起草依据和过程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村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春秋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主要内容
经发办要重点排查粮食流通、加工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商贸企业、餐饮场所、酒店宾馆、加油站安全隐患;中心校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派出所、应急所要重点排查民爆企业安全隐患、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民政办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集镇办要重点排查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隐患;畅通办要重点排查营业性客货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旅游办要重点排查娱乐场所、文旅单位、旅游民宿等单位安全隐患;计生办要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重点查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等经营行为;派出所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紧盯商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行业相近”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安委办要建立日常巡查提醒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各村“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派出所、集镇、应急、经发办等部门对厂房、仓库火灾隐患开展清查治理。
关于印发
《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 行动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村、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县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乡安委会制定了《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春秋乡党政与社会事务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
春秋乡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乡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根据《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舒消办舒安办联合〔2023〕48号)要求,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动员各村各部门围绕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厉查处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助推春秋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提供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整治重点
紧盯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老旧场所、新领域新业态等11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三、任务分工
各村、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强化部门协作,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经发办要重点排查粮食流通、加工企业和电网经营企业、商贸企业、餐饮场所、酒店宾馆、加油站安全隐患;中心校要重点排查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派出所、应急所要重点排查民爆企业安全隐患、工贸企业、危化企业、做好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民政办要重点排查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集镇办要重点排查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等领域安全隐患;畅通办要重点排查营业性客货运站、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旅游办要重点排查娱乐场所、文旅单位、旅游民宿等单位安全隐患;计生办要重点排查医疗卫生机构安全隐患;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重点查处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等经营行为;派出所要主动参与、主动对接、共同落实。紧盯商市场、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等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人员密集场所,排查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行业相近”原则,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安委办要建立日常巡查提醒机制,特别是对重点场所、高危行业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各村“隐患有人管、小火有人灭”。各村、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衔接机制,由相关部门牵头,联合派出所、集镇、应急、经发办等部门对厂房、仓库火灾隐患开展清查治理。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8日前)。各村、各部门要立即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研判,找出不放心区域、薄弱环节和最突出问题,因地制宜制定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要求和措施,结合“五一”小长假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有重点、分层次、分类别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组织实施(4月28日至9月20日)。各村、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分行业、分领域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逐家排查、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挂账式销案。各村、各部门要立即部署开展本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全面排查整治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1、医院和养老院方面,各村、各部门要深刻吸取“4.18”北京长峰医院住院部火灾事故教训,逐一对医院和养老院开展隐患排查。计生办、民政办要督促医疗卫生场所、社会福利机构切实落实好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迅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形势分析,重点排查住院部、门诊楼、老人居住活动等人员聚集场所和部位,找准薄弱环节,健全风险排查检查、隐患整治管控等工作机制。计生办、民政办、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督导检查,重点对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床位、医疗器械占用疏散通道,未经审批改造装修、动火作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不合理,占用避难间、楼梯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到位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单位立查立改;短期内不能整改的,要指导单位紧盯严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商业综合体方面,要对照商业综合体火灾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在前期综合体消防达标创建治理基础上,重点检查网格责任细化、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落实情况。商务、文旅、教育、消防等部门要加强协作,紧盯商场与商户消防安全责任不明晰,锁闭、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管道井封堵不到位,持续深入推进商业综合体标准化管理。
3、在生产经营存储住宿合用场所治理方面,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合肥“4.7”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消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生产经营存储住宿合用场所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舒消办〔2023〕28号)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村、各单位建立健全“包保到户”工作责任制,结合前期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综合治理工作,对辖区内合用场所“一户一档”完善底数台账,对新发现的要建立隐患清单,对未整改完毕的,要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确保隐患整改有人管、有成效,形成闭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八条”刚性措施(见附件1),对住宿人员在10人及以上、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提请乡政府挂牌督办,发动各行业部门群策群力共同解决。
4、在动火焊割管控方面,各有关部门要严管严控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事前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理周围可燃物和现场监护,禁止营业期间动火,严禁转包给无资质的废品收购人员拆旧利旧。要督促提示单位落实动火审批手续、规范动火操作规程,及时履行报备手续。
(三)巩固提高(9月21日至9月30日)。各村、各部门要组织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谋划下步工作,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村、相关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精心组织实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从严从细从实抓好责任措施落实。要健全完善定期研判消防形势、定期带队检查督导、定期调度消防工作的“三定期”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消防安全逐级约谈、督办机制,传导履职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二)压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严格落实行业系统火灾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重点时期提示预警和联合督导检查工作机制,依法依规理清各部门消防监管责任。各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强化与消防部门的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督促系统内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推动单位加快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全力提升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三)铁腕整治违法行为。各村、各部门要按照“高于平时,严于平时”的原则,聚焦火灾多发频发的行业领域和火灾风险较高的单位场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精准执法,对于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涉及六类直接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事故。
(四)精准实施教育警示。各村、各部门要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火灾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广泛发动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等公众力量,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燃气使用安全等靶向宣传。要结合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标准化管理要求,规范完善重点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的公示、警示和提示宣传,督促各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升齐抓共管的水平。要健全隐患曝光机制,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持续反弹以及发生火灾的单位场所,定期组织集中曝光,倒逼隐患整改。
(五)严格考核督导问责。攻坚行动列入乡政府对各村、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乡安委会将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工作机制;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或者有影响火灾事故的,要组织约谈,严格责任追究,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附件:1.“八条”刚性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督改。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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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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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场所类别 |
检查单位(家) |
发现火灾隐患(条) |
整改火灾隐患(条) |
整改率 |
1 |
高层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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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型商业综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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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地下经营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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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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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养老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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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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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宾馆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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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商场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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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公共娱乐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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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文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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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大型仓储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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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劳动密集型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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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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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老旧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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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无水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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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领域新业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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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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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报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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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
|
年月日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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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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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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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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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