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春秋乡地质灾害防治预案》的政策解读
《春秋乡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政策解读
为有效应对地质灾害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春秋乡人民政府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上级政府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了《春秋乡地质灾害防治预案》(春政〔2025〕18号)。本解读旨在阐明预案的核心内容、工作机制和实施要点。
一、预案定位与目标
性质定位:本预案是春秋乡人民政府针对兴隆村高石组滑坡、崩塌地质灾害危险点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它是乡政府履行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责任制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全乡相关部门和兴隆村应对该点突发地质灾害的行动纲领。
首要目标:确保受威胁区域(滑坡体前缘及下游2户8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核心任务:做好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重点时段:确保危险点在汛期安全度汛
二、预案核心内容解读
聚焦风险源头:兴隆村高石地质灾害点
位置与类型:明确灾害点位于兴隆村高石组,类型为滑坡、崩塌。
风险现状:详细描述了灾害规模(后缘弧状裂缝、陡坡高度、横向裂缝、“醉树”现象)、滑动面特征及“现状不稳定”的关键判定。
威胁范围:清晰界定受威胁对象为滑坡前缘及下游的2户8人及其财产安全。
历史与应对:指出该点自七十年代起即有活动迹象,历史应对主要依赖暴雨时的临时撤离避让。
构建监测预警体系: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方法:采用尺测、目测,结合观察树木倾斜、土体泉水变化、裂缝扩张等预兆现象。
组织:成立专门监测巡查小组(组长:汪兵兵;成员:王维新等6人),要求灾害点村成立相应组织。
责任:实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乡领导带班),灾害点村干部及村民现场观测,雨天夜间重点值守,记录签字并反馈。
三、预警报告流程解读
临灾预警:发现险情立即通过喊话、鸣锣等最直接方式向周边群众发布预警信号,引导紧急撤离。
信息上报:第一时间电话(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办公室:13966272428)报告乡政府,说明详情;通讯中断时,专人骑摩托车报告。
明确应急组织与职责:统一指挥、协同作战
四、领导机构解读
成立乡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领导组
组长:柏友长(乡长)
副组长:汪兵兵(人武部长)负责现场协调与救援力量
成员单位:涵盖党政办、派出所、财政、自然资源、水利、村委等关键部门负责人,确保全方位保障。
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主任:章兴武)负责日常协调、信息处理
部门职责分工:(核心要求:服从统一调度)
民政、财政:灾民安置、生活保障、避难场所设置
交通、供电、电信:抢修恢复生命线工程(道路、电力、通信)
医疗、卫生:医疗救护、药品供应、卫生防疫。
公安: 维护治安、交通秩序、重要目标安保。
自然资源、水利、建设:灾害信息调查上报、灾情评估、重建规划。
规范应急响应与救援:快速、高效、有序
响应要求:强调“三快两足”(人员组织快、到达现场快、救援动作快;应急人员足、救援装备足),做到“召之即来,来之即战”。
处置原则:险情危急时,坚持“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授权抢险机构采取必要强制措施保障生命安全。
五、撤离转移流程解读
方法:险情出现,滑坡前缘禁行;受直接威胁的2户8人立即向两侧高坡或乡指定安置点转移;周边及下游有风险农户转移财产并撤离至指定地点。
顺序:先人后物,先老人妇幼后青壮年,在指挥下有序撤离至预定安全点。
预案生命周期管理:动态调整、有始有终
启动依据:预案经县政府审核、乡政府批准后生效实施。
动态更新:根据气象预报和现场监测信息及时补充修正。
终止条件:汛期结束后,由乡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结束通知。
六、实施要点与工作要求解读
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工负责制。乡领导组负总责,各成员单位务必熟知自身职责,确保预案启动时迅速到位、有效履职。兴隆村需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强化监测预警:监测巡查小组必须履职尽责,确保24小时值班值守落到实处,巡查记录详实准确,信息传递(特别是临灾预警和上报)渠道绝对畅通、反应迅速。
做实应急准备:各相关部门需提前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装备;应急队伍(抢险、医疗、保障等)需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三快两足”要求可兑现。
保障转移安置:提前明确并告知受威胁群众撤离路线、信号和安置地点。民政部门需预置生活保障物资,确保转移群众“撤得出、安得下、稳得住”。
加强宣传演练:向受威胁群众及周边居民广泛宣传预案内容、灾害征兆、预警信号、撤离路线和避险知识。适时组织应急演练,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和各部门协同作战水平。
信息畅通与联动:保持乡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现场监测点、上级部门之间的通讯畅通无阻,确保指令上传下达及时准确,形成高效联动。
七、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春秋乡党政办
解读人:王盖东
政策咨询电话:0564-8191400
政策咨询联系地址:春秋乡曹家河街道106号春秋乡人民政府
皖公网安备 34152302000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