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标准和形式

发布时间:2017-03-16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县人口基金开展活动,所需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计划生育家庭和受益企业,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补助和救助,进一步保障和服务计划生育家庭。
    1.开展助学成才活动。对双农独女户和两女户家庭女孩当年考入一本院校,补助学费5000元,考入二本、三本和艺体类本科院校,补助学费3000元;对城镇独生子女和农村独男户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困难家庭,考入一本院校的补助学费3000元,考入二本、三本和艺体类本科院校补助学费2000元。2013年起,被安徽人口职业学院录取且到校上学的困难家庭的新生一次性发放2000元资助金。
    2.开展大病救助活动。对双农独女户和两女户家庭成员生大病的,在新农合报销后,符合医保范围且个人自付超过10000元以上的部分,补助50%。对双农独女户和两女户突发意外事故家庭,家庭成员致三、四级伤残的,给予2000元救助;一、二级伤残的,给予5000元救助;死亡的给予10000元救助。
    3.开展“生育关怀?幸福家庭”示范活动。选择项目好、女工多、有发展前途的企业作为示范企业,对企业每吸收一个独双女家庭成员就业,为其提供300-500元的贷款贴息。逐步使示范企业独双女家庭成员就业人数达到总就业人数的40%,逐步增加示范企业的数量。
    4.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广泛开展关怀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贫困母亲活动,特别要重点关怀失独家庭和独生子女伤残家庭,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办实事、送温暖、献爱心。
    5.开展计划生育平安保险活动。落实农村双女绝育户意外事故、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等系列保险,解除计生家庭后顾之忧。
    6.开展助学“一对一”帮扶活动。对当年考取高中,农村生育一个女孩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女孩,鼓励县直单位、个人实行“一对一”帮扶助学至高中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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