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2-20 00:00 信息来源:舒城县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字体:[    ]我要纠错
 

舒城县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根据《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现就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解读如下:

1.问:医疗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部分?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和其他医疗保险待遇。

2.问: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3.不同医院的住院起付线是多少?

答:医疗保险待遇:住院起付线根据医疗机构等级确定。市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分别为300元(乡镇卫生院150元)、500元、800元。转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为1200元。预警医疗机构起付线在转市外医疗机构起付线的基础上,按当次医疗费用的20%确定。

4.问:住院的报销比例怎样?

答: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在起付线以上的部分,一、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为90%80%70%;预警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转诊转院有关规定执行。

5.问:保底报销的政策?

答:参保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低于50%的,按50%保底报销(预警医疗机构除外)。  

省外预警医疗机构按省卫计委公布的名单确定,省内预警医疗机构由市人社局公布名单确定。  

6.问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如何? 

答: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本人普通门诊费用。个人账户规模按当年个人缴费额的40%确定划入个人账户,年度内个人账户结余,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一个年度内,居民在二级(含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且不属于门诊慢性病范围的,1000元以上部分按50%比例报销,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00元。

7.问还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答:(一)分娩医疗待遇。参保孕产妇,其住院生育医疗费用,自然分娩生育的补助600元,符合剖宫产指征剖宫产生育的补助1000元。  

(二)计生特殊困难家庭生育医疗待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确需实施辅助生殖技术,由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相应技术服务,其基本项目的服务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执行同类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规定,最高支付限额暂定为2万元。

(三)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待遇。城乡居民发生的无第三方责任人或无法确定责任人(第三人)的意外伤害医疗费用按照相应医院级别和报销标准增加20个百分点个人自付比例,当次最高支付限额为3万元,不享受保底。意外伤害报销费用计入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政府招标方式确定商业保险公司,具体承办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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